2012年(28)
分类: C/C++
2012-08-19 15:32:30
templ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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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面两种原型定义的不同之处在关键字class 或 typename的使用。它们实际是完全等价的,因为两种表达的意思和执行都一模一样。
例如,要生成一个模板,返回两个对象中较大的一个,我们可以这样写:
template
GenericType GetMax (GenericType a, GenericType b) { return (a>b?a:b); }
在第一行声明中,我们已经生成了一个通用数据类型的模板,叫做GenericType。因此在其后面的函数中,GenericType 成为一个有效的数据类型,它被用来定义了两个参数a和 b ,并被用作了函数GetMax的返回值类型。
GenericType 仍没有代表任何具体的数据类型;当函数 GetMax 被调用的时候,我们可以使用任何有效的数据类型来调用它。这个数据类型将被作为pattern来代替函数中GenericType 出现的地方。用一个类型pattern来调用一个模板的方法如下:
function
例如,要调用GetMax 来比较两个int类型的整数可以这样写:
int x,y;
GetMax
因此,GetMax 的调用就好像所有的GenericType 出现的地方都用int 来代替一样。
这里是一个例子:
// function template #include template T result; result = (a>b)? a : b; return (result); } int main () { int i=5, j=6, k; long l=10, m=5, n; k=GetMax(i,j); n=GetMax(l,m); cout << k << endl; cout << n << endl; return 0; | 6 10 |
(在这个例子中,我们将通用数据类型命名为T 而不是 GenericType ,因为T短一些,并且它是模板更为通用的标示之一,虽然使用任何有效的标示符都是可以的。)
在上面的例子中,我们对同样的函数GetMax()使用了两种参数类型:int 和 long,而只写了一种函数的实现,也就是说我们写了一个函数的模板,用了两种不同的pattern来调用它。
如你所见,在我们的模板函数 GetMax() 里,类型 T 可以被用来声明新的对象
T result;
result 是一个T类型的对象, 就像a 和 b一样,也就是说,它们都是同一类型的,这种类型就是当我们调用模板函数时写在尖括号<> 中的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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