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 网络与安全
2012-09-03 16:26:22
【:】由于中国社会的整体廉洁水平还不高,而互联网的廉洁要求又十分严苛、理想化,它的监督对象又有很大的随机性,这使得互联网对具体人的追究和判定,与这些人在现实生活中的综合执政表现、包括综合廉洁表现未必是相符的。
互联网能够做到强化、放大单项信息,从而真正做到围绕腐败问题对干部的“一票否决”。这会在一定程度上改变官员所处的安全及升迁环境。过去官员们更多对上负责,也对辖区民意负责,今后他们还需在公共表现上对互联网负责互联网的反腐成绩逐渐将其塑造成中国社会的一种权力,并带来很多人对这种权力的觉醒甚至崇拜。由于互联网的活跃人士背景复杂,有一些人责任心不高或者分辨力不强,这种权力的使用有一定理性上的不确定性。
必须鼓励互联网对反腐发挥的特殊正面作用。应当让“撞上谁谁倒霉”的监督方式自然发展一段时间,巩固它对各种腐败行动的震慑。虽然互联网的曝光也有片面的时候,但必须看到,它对腐败的抑制无疑是其对中国社会的主流贡献。同时反腐的其他工作必须跟上。从长远看,由于互联网作为虚拟社会的自身缺陷,由它长期扮演道德和行为准则判官,毕竟有风险。社会要对这些风险开展管理,使互联网对社会治理的正面效应最大化,同时风险最小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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