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naunix首页 | 论坛 | 博客
  • 博客访问: 515086
  • 博文数量: 642
  • 博客积分: 20726
  • 博客等级: 上将
  • 技术积分: 7640
  • 用 户 组: 普通用户
  • 注册时间: 2012-02-11 08:26
文章分类

全部博文(642)

文章存档

2012年(642)

我的朋友

分类: DB2/Informix

2012-04-16 14:23:02

竞争因素有很多小细节需要调节

          非策划竞争是“顺其自然”的渐进发展,策划竞争是“人为促进”的飞跃发展。自然竞争靠天赋、尝试、积累;策划竞争靠理性、远见、谋略。再对上面的妙喻略加引申:在特定的时间地点,阳光雨露是个定量,你策划抢走了,他就少了。他不迟钝,必然策划应对。于是,一个策划开了头,总会有人跟上来。大家都策划竞争,智与智斗,力与力敌,各方呈现“胶着”状态,竞争均势重新出现,没有谁能超常规发展了。在这种情况下,只有拿出新的、竞争对手无法抗衡的策划,才能打破竞争均衡,再次压缩时间实现超常规发展。
         真是妙喻!略加引申,不仅新媒体,就是老媒体,要在媒体之林中尽快“探出头来”,也必须采取与 “顺其自然”截然不同的策划竞争。后者需要远见卓识、深思熟虑,实施过程也要经过缜密的推演。其目的就是要“压缩时间”——在短期内激起巨变。能做到这一点,关键是对手没能对你的策划作出有效反应和抗衡,于是,竞争均衡就起变化,竞争格局就扭转,你就能越过对手实现超常规发展。
         然而,大概竞争对手能见度很高,媒体竞争经常被简化成“两军厮杀”。它的好处是保持警惕和互动学习。但只看到两军厮杀就是“竞争近视”,媒体会表现出“严防死守”的浮躁,表现出过多的反应模式,而不能静下心来研究受众与自身,制定明确的战略并按自己的目标行动。如果所有事情都取决于竞争者的行为,那是被对手牵了鼻子,它简直不知道何处是终结!
      “竞争近视”不可取,“受众近视”同样不可取。后者把“顾客是上帝”这类夸张口号照搬过来,高倡“受众中心论”或“以受众为中心”。它当然有积极意义,但已经谈得够多,我不想重复;我只强调无论多积极,当膨胀为“中心”时也无法抵消其消极面。首先,如果多家媒体都在努力满足同样的受众,只了解受众需求远远不够。假定在确认受众需求的基础上设计报纸,亦然。两家会出现相同的版面、相同的热点、相同的活动策划、相同的发行渠道和相同的促销手段……然而,这无助于解决的问题
        回到现实竞争力,必须明确,核心竞争力是好东西,但打造它并非一日之功;非核心竞争力也是好东西,它让你快速敏捷,“日新日日新”增添新的竞争优势,或许有些点点滴滴、拉拉杂杂,但天上的仙鹤不如手中的家雀。当前,几乎每家媒体都在追逐核心竞争力,不久又抱怨被竞争对手模仿,搞笑的核心竞争力其实是非核心竞争力。开什么玩笑!不如干脆承认非核心竞争力,快如闪电率先模仿!壳牌石油公司的企划主任德格说:“唯一持久的竞争优势,是具备比你的竞争对手学习得更快的能力!”
 

阅读(217) | 评论(0) | 转发(0) |
给主人留下些什么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