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文化的大、小传统,都会聚交错于家庭和家族。因为中国传统社会,是以家庭为本位,靠血缘的纽带而不是用契约,把家庭与社会连结起来由此生成中国文化的一系列特质。包括重视家庭伦理,重视“孝”的观念。有一部非常重要的书叫《孝经》,属于“十三经”之一。 而且国家的政治伦理,也是从家庭伦理推衍开来的。所以《孝经》上说,孝“始于事亲,中于事君,终于立身”。而孝的内核,缘于爱敬。所以刘邵的《人物志》说:“盖人道之极,莫过爱敬。是故《孝经》以爱为至德,以敬为要道。孝经·天子章》援引孔子的话说:“爱亲者,不敢恶于人;敬亲者,不敢慢于人。”对自己的亲人有爱,就不至于行恶于他人;能够敬自己的亲长,对他人便不会傲慢无礼。这样的人为官,就有益于民生社会。所以传统社会有“忠臣出孝子”的说法。曾国藩的一副名联是:“一等人,忠臣孝子;两件事,耕田读书。”文化的大传统被时代精英检讨、反思、添加、融合的几率较多,因此相对变易得比小传统快一些。小传统则表现为地区与族群的风俗和习惯,是长期形成的,往往由一种集体无意识来维系,因此变易就相对缓慢。五四反传统,主要打击的是以“三纲五伦”为代表的传统礼教,对家庭伦理虽有抨击,并未造成根本伤害。对小传统的大破坏,是五四过了50年之后的所谓“文化大革命”。这是一次以“革”文化“命”为目标的彻底摧毁传统的非理性运动。理性地反传统,是思想和思想的冲突。非理性地反传统,是情感的发泄,直接遭殃的是民间文化、民间习俗和民间信仰。更主要是把家庭伦理彻底破坏掉了。鼓励子女揭发父母、妻子揭发丈夫、学生揭发老师、同事揭发同事、朋友揭发朋友、街坊揭发邻里。“全民大揭发”的结果,不仅破坏了家庭伦理,社会伦理也破坏殆尽。我国社会长期传延下来的“爱敬”的美德,渐渐被遗忘以致无以为继了。
和“全民大揭发”颉颃而行的,是“全民乱穿衣”。女人穿男人的衣服、中学生穿农民的衣服、知识分子穿工人的衣服、工人穿军人的衣服……服饰错位,就是文化错位。“易服色”是一个社会文化礼仪变迁的大事。中国六、七十年代的全民大“易服色”,对民族文化性格的慢性损伤,是难以想象的。1644年清兵打进北京,第二年南下打下南京。南下一路遇到强烈抵抗。于是发布“剃髪令”,要求所有的汉人,在接到命令十天之内,必须剃发留辫。口号是“留头不留髪,留髪不留头”。所以顾炎武说,明朝的灭亡是“亡文化”。因为从此以后,我们华夏民族就没有属于自己的衣冠了。唐宋装很好看,日本借鉴去了。我们自己的传统民族服饰哪里去了?清朝的那种辫子文化,能够看做是中华民族衣冠服饰的正宗表征吗?“文革”的“全民乱穿衣”,不仅是文化传统流失的表现,也是民族文化性格发生变易的表现。五十年前翻译家曹靖华教授写过一篇文章,题目是《忆当年,穿着细事且莫等闲看》,信哉,斯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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