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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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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BSD

2011-08-17 13:22:14

 记者了解到,每年,包河区检察院受理的盗窃案的比例占总数的58%,而近日,多起盗窃案再次摆上包河区检察院的案头。其实这些案件,只要失主自己小心,原本都是可以避免的。

案例一

说漏嘴,引来贼光顾

6月24日19时许,小辉来到朋友小包家,找他出去玩。小包跟小辉抱怨说,“我家的钱都锁在二楼,我现在没钱出去玩了。”小辉开玩笑说,“你等我把你家钱偷出来,带你玩。”小包以为小辉是在开玩笑,并没放在心上。次日傍晚,小辉拿着钱带小包吃喝玩乐到深夜,小包尽兴回家后,发现家中二楼的门被踹开,这才怀疑当晚玩乐的钱可能是小辉履行了头天“诺言”!小辉交代,当天他得知小包家二楼有钱后,将此事记在心上。次日,他趁机溜进小包家二楼将门踹开,盗走房间内的58500元的现金,并将其中一部分藏匿后,抽出500元钱去找小包,带他玩乐。    

检察官提醒:防人之心不可无!说话时要注意,即使是朋友,也不要随意透露出现金藏放的位置,一定要提高自身警惕,不要轻信他人。

案例二

“露富”丢了万元首饰刘先生在合肥葛大店附近购买了一套新房。4月5日上午,刘先生在家附近的广告栏上找到了一家搬家公司。4月7日5:20许,搬家公司派来了一辆货车和3名搬家工人。“当时,妻子的一些贵重物品全放在了一个上了锁的皮箱里,结果到了新家一看,价值万元的首饰盒不见了。”警方调查后发现,当日刘先生的妻子余女士在搬家时遗落一只耳环,被搬家工倪某捡到。倪某将耳环归还时,看到余女士将耳环装进一个首饰盒内,盒内有金项链等首饰。倪某遂趁机将其盗走。

检察官提醒:随身携带的现金、贵重物品请妥善保管,不要随手放置。


案例三

砸破车窗盗取电脑

前不久,李先生开车来合肥市芜湖路附近办事,把车停在了路边。二十分钟后,他准备开车离开时却发现车窗被砸,车里的笔记本电脑(价值2000元)不翼而飞。在报案途中发现路人曾某拎着跟自己笔记本很相似的包,便下车追问,并将其扭送至公安机关。据曾某交待,因为无业,他经常砸车盗窃,他说,“只要发现车内有物品,我就砸。”

检察官提醒:开车的朋友应养成把贵重物品放置后备厢或随身携带的习惯,不要给犯罪分子提供可乘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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