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5日13时许,法院通过审理查明。陈某因与一女子之间的感情纠葛,随身绑缚十六枚礼花火药管,来到常州新北区春江镇安家村委永安西路一百货商店内,以自杀相威胁,逼迫对方答应其无理要求。后民警趁陈某与该女子走出店门时,将女子予以解救。陈某遂又跑回厨房,手持打火机,并打开液化气罐,扬言自杀。后经多人劝说,陈某交出液化气罐。但陈某走出店门,又要挟该女子一同回到陈某自己经营的烟酒店内。此时,警方趁机将其抓获.
男子陈某居然在身上绑缚十六枚礼花火药管逼迫对方答应其无理要求。昨日,因为感情纠葛。新北区法院就该案宣判,男子陈某因犯爆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
阅读(530) | 评论(0) | 转发(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