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8·26特大交通事故中内蒙古自治区呼运集团(下文简称“呼运集团”)8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9月5日和6日,分别被安塞县公安局刑事拘留。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8月26日凌晨2时40分,包茂高速安塞段由北向南K484﹢95米处,呼运集团“蒙AK1475”卧铺客车与一辆河南运送甲醇的重型罐车追尾,造成甲醇泄漏、客车起火,36人遇难,3人受伤。
安塞县公安局对8·26特大交通事故进行立案侦查,对该案中涉及重大责任事故的嫌疑人员进行调查取证,经前期侦查,内蒙古呼运集团8名犯罪嫌疑人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需追究刑事责任。
目前已刑事拘留的8名犯罪嫌疑人中,有呼运集团的高管、呼运集团分公司的经理、肇事车辆车主和乘务员,以及呼运集团安全员、GPS当日值班员。
据了解,重大责任事故罪,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对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的特大交通事故进行追责已有先例。去年7月22日发生在京珠高速信阳段的特大交通事故中,就有10人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被批准逮捕。
对话嫌疑人
呼运集团安全技术部部长高小军
“很对不起,我很抱歉”
“我2001年开始从事客运工作,2009年11月担任集团安全技术部部长。这么多年了,没想到能出这么大的事。”呼运集团安全技术部部长高小军称,当日凌晨2时40分发生的车祸,自己凌晨5时40分左右才知道的,当时只知道车辆损毁、伤亡特别大,但没有太多的消息;直到早晨7时左右,才知道遇难者人数达30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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