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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网络与安全

2012-05-04 22:28:38

注册医疗器械公司的管理办法
  提醒您:体外诊断试剂,包括可单独使用或与仪器、器具、设备或系统组合使用,在疾病的预防、诊断、治疗监测、预后观察、健康状态评价以及遗传性疾病的预测过程中,用于对人体样本(各种体液、细胞、组织样本等)进行体外检测的试剂、试剂盒、校准品(物)、质控品(物)等。

  《办法》是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首次为体外诊断试剂这一类产品单独制定的注册管理办法。我国的体外诊断试剂产品种类繁多,过去曾长期分散管理,《办法》的出台,旨在从长远上解决统一注册管理问题,以更好地对体外诊断试剂实施科学监管。

  《办法》规定,除国家法定用于血源筛查的体外诊断试剂及采用放射性核素标记的体外诊断试剂产品外,其他体外诊断试剂产品均属于《办法》的管理范围,按医疗器械注册管理。

  《办法》规定,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申请人应是在中国境内或中国境外合法登记的生产企业。注册审批部门对体外诊断试剂的审批依据,是注册申请人对产品安全性、有效性和质量可控性进行的研究及其结果的系统评价。这就要求体外诊断试剂生产企业在提出注册申请前,必须对产品进行深入研究和系统评价,并对批准后产品的安全性、有效性负全责。
       通过的介绍,希望大家多多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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