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 LINUX
2011-05-26 08:38:17
对于有参数的构造函数,在定义对象时必须给构造函数传递参数。实际情况中,虽然有些构造函数有参数,但其参数是不变的,这就是默认参数的构造函数。此时构造函数的形式如下:
构造函数中的参数与普通函数的参数是一样的,所谓的默认参数即为该参数设置一个默认的取值。可以为全部或者部分参数设置默认值。
【示例4.11】 利用前面的point类,用带默认参数的构造函数计算(2,3)、(7,3)、(4,6)到原点的距离。
输出结果如下:
分析:上面的函数中有一个构造函数,并且该构造函数有默认值。在主函数中如果定义对象时不给出参数,则使用默认参数。如果给出部分参数,则把前面的参数改变取值,而后面的参数仍取默认值。当给定参数与形式参数个数相同时,则全部使用实参。
说明:程序中如果定义了构造函数,无论它是否带有参数,系统不会再添加构造函数。因此,如果此时的构造函数带有参数,并且没有指定默认值,那么在创建对象时必须指定参数。
【示例4.12】 利用构造函数的默认参数计算(1,3)、(4,3)两个点到原点的距离。上面的各个点的纵坐标都是3,因此可以采用默认参数。代码如下:
分析:上面的程序是部分参数使用默认值的例子。当使用部分默认参数时,应该把拥有默认参数的参数放在参数列表的最右边,此时传递实参时可以正确地得到参数。
注意:如果将默认参数设置在参数列表的左侧,例如point(int a=3,int b),此时系统会报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