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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朋友

分类:

2012-04-05 10:41:55

第一种:匿名内部类作为事件监听器类


大部分时候,事件处理器都没有什么利用价值(可利用代码通常都被抽象成了业务逻辑方法),因此大部分事件监听器只是临时使用一次,所以使用匿名内部类形式的事件监听器更合适,实际上,这种形式是目前是最广泛的事件监听器形式。上面的程序代码就是匿名内部类来创建事件监听器的!!!

对于使用匿名内部类作为监听器的形式来说,唯一的缺点就是匿名内部类的语法有点不易掌握,如果读者java基础扎实,匿名内部类的语法掌握较好,通常建议使用匿名内部类作为监听器。

第二种:内部类作为监听器


将事件监听器类定义成当前类的内部类。1、使用内部类可以在当前类中复用监听器类,因为监听器类是外部类的内部类,2、所以可以自由访问外部类的所有界面组件。这也是内部类的两个优势。上面代码就是内部类的形式!!

第三种:Activity本身作为事件监听器


这种形式使用activity本身作为监听器类,可以直接在activity类中定义事件处理器方法,这种形式非常简洁。但这种做法有两个缺点:(1)这种形式可能造成程序结构混乱。Activity的主要职责应该是完成界面初始化;但此时还需包含事件处理器方法,从而引起混乱。(2)如果activity界面类需要实现监听器接口,让人感觉比较怪异。

上面的程序让Activity类实现了OnClickListener事件监听接口,从而可以在该Activity类中直接定义事件处理器方法:onClick(view v),当为某个组件添加该事件监听器对象时,直接使用this作为事件监听器对象即可


第四种:外部类作为监听器

ButtonTest类


当用户单击button按钮时,程序将会触发MyButtonListener监听器

外部MyButtonListener类


使用顶级类定义事件监听器类的形式比较少见,主要因为如下两个原因:

1、事件监听器通常属于特定的gui界面,定义成外部类不篮球提高程序的内聚性。

2、外部类形式的事件监听器不能自由访问创建gui界面的类中的组件,编程不够简洁。

但如果某个事件监听器确实需要被多个gui界面所共享,而且主要是完成某种业务逻辑的实现,则可以考虑使用外部类的形式来定义事件监听器类。

第五种:直接绑定到标签

还有一种更简单的绑定事件监听器的的方式,直接在界面布局文件中为指定标签绑定事件处理方法。

对于很多标签而言,它们都支持如onClick、onLongClick等属性,这种属性的属性值就是一个形如xxx

(View source)

的方法的方法名。

在布局文件中为button添加属性,如一代码:

为Button按钮绑定一个事件处理方法:clickHanlder,这意味着开发者需要在该界面布局对应的Activity中定义一个void clickHanler(View source)方法,该方法将会负责处理该按钮上的单击事件。

下面是该界面布局对应的java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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