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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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6-13 08:38:31
投进产出法浅论
【作 者】陈必勤
一、投进产出法的产生与发展
投进产出法是一种研究经济题目的方法,其创始人是美国当代著名经济学家沃西里里昂惕夫(Leontief,W;我国又译为列昂节夫)。
里昂惕夫在二十世纪三十年代初期开始进行投进产出法的研究工作。1936年发表了《美国经济体系中投进产出的数目关系》一文,文中阐述了有关第一张美国1919年投进产出表的编制工作,投进产出理论和相应数的模型,以及资料来源和计算方法。1941年,里昂惕夫出版了投进产出分析的第一本专著《美国经济的结构,1919-1929》。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由于战争的需要,各国政府加强了对经济的干预和控制,需要一个相当科学和精确的计算工具。投进产出法逐渐引起美国政府和经济学界的重视。美国劳工部为了研究美国战后的生产和就业题目,聘任里昂惕夫指导编制1939年的美国投进产出表。历时五年,于1944年完成后,美国劳工部立即用该表来猜测美国1945年12月的就业情况,并对1950年美国充分就业情况下各经济部分的产出作了预计。后来美国的经济发展情况证实了猜测的正确性。于是在1949年,美国空军和美国劳工部协作,组织了一个有70多人参加的编制组,花费了150万美元经费,到1952年秋,编制出了1947年的包含两百个部分的美国投进产出表。此后,美国政府定期编制全国投进产出表,作为国民经济核算和决定经济政策的依据。
1950年前,编制投进产出表的国家只有9个:美国、英国、丹麦、荷兰、加拿大、澳大利亚、波多黎各、阿根廷。到1955年有25个,1960年增加到57个,1970年时已有86个国家。现在世界上尽大多数国家都编制了国民经济的投进产出表。联合国统计局在1968年正式规定投进产出为国民经济核算的一个重大组成部分,并且制定了编制投进产出表的标准部分分类目录、指标解释和计算方法。投进产出技术及分析方法在国际上获得了极大的重视和广泛的应用。
里昂惕夫对投进产出法的杰出贡献,使他荣获了1973年诺贝尔经济学奖。
我国于六十年代初开始研究投进产出法,由中科院数学研究所和经济研究所联合成立了专门小组,进行这方面的理论探讨。但在1973年以前,我国一直没有编制过全国性的投进产出表。直到1974年8月,由国家计委牵头,国家统计局领导支持,国家计委计算中心、系统科学所运筹治理室、中国人民大学和北京经济学院等单位联合,着手编制我国1973年61类主要产品投进产出表,经过两年多努力,编制完成
会的消耗与利用,在相当长时间内并不构成制约。穆勒以为李嘉图模型更为符合实际。但他并不赞赏将所有野生动植物及自然景观按李嘉图模型予以破坏。相反,他提出稳态经济的概念,以为人口数目和资源的消耗应处在阔别马尔萨斯极限的稳定水平。
(二)效率配置论
假如说古典经济学家关注的是自然资源的稀缺,那么新古典经济学家注重的资源利用效率。在阿弗里德马歇尔的《经济学原理》一书中,对于资源的利用,考察的并不是总量的变化,而是边际水平上的本钱与收益题目。作为生产投进的自然资源的边际本钱低于边际收益,那么这种边际投进就可行;直到边际本钱与边际收益相等同,资源利用的效率达到最大化。新古典经济学的这逐一般性原理应用到具体的环境与资源题目的分析中,便逐步形成了经济学理论的一个分支:环境与资源经济学。
环境污染的经济分析始于庇古,在1920年出版的《福利经济学》一书中,庇古以为环境污染引起了社会本钱与私人本钱的差异。污染所造成的损失于排污企业来说是一种外在本钱,没有计进其本钱会计,企业的效率生产并不意味着社会生产的效率。因此,需要政府代表社会进行干预,对排污企业的产品征收等量于外在本钱的税率,使社会本钱企业生产内在化。基于这一原理的税收通常称为庇古税;1975年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提出的谁污染谁付费的原则,也是基于庇古税的原理。60年代末以来的环境经济研究,环境污染的外在性与庇古税一直是环境经济学的理论构架和主流观点。可枯竭性资源的经济学分析,尽管19世纪末对新古典经济理论有过重要贡献的英国经济学家杰文斯对英国的煤炭生产远景进行过分析,但经典的一般理论分析源于美国数理经济学家霍特林1931年发表于《政治经济学学报》的题为《可枯竭资源经济学》的论文。他应用一般均衡理论,寻求可枯竭资源优化利用的条件。结论是,资源价格随时间变化率(P=dp/dt)与资源价格(P)的比即是市场利率(r)。即P/p=r。这一结论在资源经济学中称为霍特林法则。70年代初的石油危机引发了更多的研究。美国的索洛,英国的达斯古帕塔和希尔对可枯竭资源经济学作了进一步发展,探讨了实现帕累托最优的条件及市场控制方法。
对可更新资源的研究,主要集中于生物资源。对于这类资源的利用,一方面可能具有外在性特征,如公共牧场的放牧和公海的渔业捕捞,另一方面也具有枯谒的可能,假如资源消耗殆尽
会创新具有诸多独特的性质,例如及时遇上等。在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国家中,日本是一个在R&D毛支出中企业财政支持份额最高(约70%)而政府财政支持份额最小(约20%)的国家。此外,波士顿的128号高速公路,意大利的纺织服装业,加拿大的通讯设备,法国的农贸易,等等;再如,英美等国用于国防目的的创新优于民用技术,加、德、日等国的民用技术则具有优先地位,等等,这一切都充分体现了国家在技术创新的方向与节奏这两个方面的重要作用。第四,在国家创新体系内部,各机构之间的关系应是合作性质的,但实际上不是所有的私人、公共企业、大学与国家实验室之间都能相互迅速反应,不是所有的创新合作都接受了公共基金或专利发明,因此,国家必然通过建立制定高等教育政策、语言与专业培训方案等手段对企业性的创新网络负起责任来。
其次,该理论以为,国内的与国家间的创新活动相比,前者比后者显得更经常和更重要。近几十年来,国际技术转移与合作、外国直接投资日益增加;欧共体各国的公司间、大学间与政府实验室间的国际技术合作突也猛进,已执行的项目有空中客车、尤里卡等十几个,人们正看见一个欧洲创新体系的诞生。但是,多国合作究竟仅构成其R&D活动的一个很小比例,它还取代不了德国创新体系、法国创新体系等,任何一个产业国家的很多R&D活动都产生在它的国界之内,一国之内的生产者与消费者之间及其它类型的非正式合作都比国际间的合作更经常。研究表明,技术上的相互依靠与进步在一国国民经济内部是极获得的(至少在第一次传播阶段),例如,加拿大自然铀反应器的技术创新对其重水技术等一系列环节产生了重大正面影响;日本在TV产业方面的世界领先地位推动了该国在VCR等录像与录制材料方面一系列的创新;法国SNCF公司的高速火车、EDF公司的核电技术等在政府的创新推动与购买刺激之下发展非常快,带动了诸多技术领域的创新。
再次,国家创新体制的网络是由诸多环节组成的,其中有4个杠杆发生主要作用,国家应对它们充分加以利用、支持和保护:第一,资金扛杆,主要包括用于创新的私人企业基金和国家财政支持,后者则发挥愈来愈重要的作用;第二,政策法律杠杆,包括知识产权法、技术标准、技术与公共购买政策,它们基本上适用于所有类型的国荚痘第三,市场杠杆,市场压力与市场导向可以使国内的技术与信息迅速活动起来,促进科技合作与相互影响;第四,社会杠杆,主要指组织创新与职员活动,前者的流向是从企业向企业活动,后者主要是从大学到实业界,但也包括从企业到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