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
2011-01-20 11:47:47
北航
一、北航 培养目标
培养目标是使攻读学位者掌握所从事工程领域坚实的基础理论和宽广的专业知识;掌握解决工程问题的先进技术方法和现代技术手段;具有创新意识和独立担负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工作的能力。
与工学硕士处于同一层次,侧重不同。
二、招生领域
2010年我校将在材料工程、电子与通信工程、集成电路工程、控制工程、航空工程、计算机技术、机械工程、项目管理、工业工程、物流工程、生物医学工程、车辆工程、交通运输工程、建筑与土木工程、航天工程、仪器仪表工程、光学工程、软件工程等十八个领域招收研究生。
拟报考专业学位人员,应在报考前与所报考工程领域的招生学院联系,确认在该地区有办学计划再报名。
三、报名及考试
报名参加考试的考生需符合报考条件要求,并参加由全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统一命题的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英文名称为 Graduate Candidate Test,简称“GCT”)和我校组织的专业综合测试。具体事项如下:
(一)报考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在职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人员,或在学校从事工程技术与工程管理教学的教师可以报考:
1、2007年7月31日前获得学士学位,具有3年以上工程实践经验。
2、报考电子与通信工程、控制工程、计算机技术领域的考生可不受工作年限的限制,被录取为生者,需在修完研究生课程并从事工程实践两年以上,结合工程任务完成学位论文(设计)后,方能进行硕士学位论文(设计)答辩。
3、报考集成电路工程、软件工程领域的考生可不受工作年限的限制,被录取为生者,在修完研究生课程并结合本工程领域实际需求完成学位论文(设计)后,可进行学位论文(设计)答辩。
(二)报名方法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考生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通过互联网登录有关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网站,按要求填写、提交报名信息。考生网上报名成功,系统将自动生成《2010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
考生自行在规定的现场确认时间内,到指定现场报名点照相、确认报名信息。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相关材料证明其符合报考有关学位类别的条件,同时现场打印资格审查表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考生要妥善保管该资格审查表并在学校资格审查时提交存档)。报名信息一经签字确认,不得更改,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网上报名时间为7月上旬。由学位中心于6月30日在学位中心网址(http://在职硕士-在职联考栏或http://)公布各考区网上报名具体时间和网址。
现场确认时间为7月中旬,报名程序及具体要求可在在网上报名阶段一并在网站相关栏目查询。
考生既可在招生单位所在地指定地点报名、考试,也可在考生工作地指定地点报名、考试。
(三)资格审查
根据国务院学位办规定,招生单位在录取前必须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不得录取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
我校办理资格审查手续在复试前(2010年11月——12月)进行,具体时间由招生学院另行通知,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考生我校不予录取。
资格审查时考生需提交:
1、考生现场确认时打印的附有电子照片并经考生签字确认的《2010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1份,资格审查表必须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同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
2、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资格审查时须同时提交认证报告。
3、资格审查及复试费100元。
以上材料先由招生学院初审再集中到我校研招办办理资格审查手续。
四、考试科目、考试方式及考试时间
研究生入学考试采取两段制考试方式。
1、第一阶段,所有考生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GCT全国联考)。该阶段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考生的“GCT”成绩当年有效。考生只可选择1个培养单位报考。
“GCT”试卷由四部分构成:语言表达能力测试、数学基础能力测试、逻辑推理能力测试、外国语(语种为英语)运用能力测试。“GCT”试卷满分400分,每部分各占100分。考试时间为3个小时,每部分为45分钟。
2、第二阶段,我校根据考生的“GCT”成绩和所报考专业,由招生学院于11月下旬——12月上旬通知考生参加由我校组织的第二阶段专业综合测试(即复试)。
3、GCT考试时间定在2010年10月30-31日举行。 综合测试时间定在2010年12月举行(具体时间由我校各招生学院另行通知)。GCT考试地点必须与报名地点属同一地区。
4、对于持有2009年“GCT”有效成绩(未被其他院校录取)要求报考我校且达到我校2009年最低录取分数线的考生,可以凭此成绩向我校招生学院提出申请,经招生学院同意,参加我校的资格审查,方可参加我校自行组织的第二阶段考试。
五、录取与入学
根据考生的考试成绩(含复试)及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已录取的考生凭录取通知书和录取院系的授课通知报到,2011年春季入学。
六、学习年限和培养方式
1、研究生采取进校不离岗的学习方式,行政关系等仍在原单位,学习年限2~4年。
2、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一般应在1~2年内完成规定的课程学分。课程教学采取面授方式在学校、企业或指定地点集中授课。具体教学形式由各招收培养院(系)根据生的来源和数量等情况有计划地组织。
七、学位论文与学位授予
的学位论文选题应直接来源于生产实际或者具有明确的生产背景和应用价值的课题项目,可侧重从以下几个方面选取:
1、一个完整的工程技术项目或工程管理项目的设计或研究专题;
2、技术攻关、技术改造专题;
3、预先研究专题;
4、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新产品的研制和开发。
学位论文的指导采取双导师制,由校内具有工程实践经验的导师和合作单位内业务水平高、责任心强、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联合指导。
达到培养目标和基本要求,课程考试合格,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经院系、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授予专业学位。
八、培养费用
1、全部培养费:软件工程每人4万,项目管理每人3.8万,其余工程领域每人2.5万,可分两次支付,一般在学生入学前先交二分之一,余额部分第二年全部交清。
2、学习期间的待遇等由考生所在单位按本单位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