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naunix首页 | 论坛 | 博客
  • 博客访问: 19741
  • 博文数量: 29
  • 博客积分: 2120
  • 博客等级: 大尉
  • 技术积分: 450
  • 用 户 组: 普通用户
  • 注册时间: 2010-12-29 13:00
文章分类
文章存档

2011年(29)

我的朋友
最近访客

分类:

2011-03-01 10:52:21

    任志强曾经提出过一个尖锐的提问:市场经济的基础是财产权利的平等。当中国的各种财产权利并未解决平等的问题之前,又如何对财产权利征税呢?难道差别对待的税法还要增加新的不平等吗?

依我看,税的开征,只不过为政府开辟了一个新的税源,它会增加政府收入、增加公职人员岗位、增加行政成本、推高房价,但它改变不了土地财政,也解决不了基本的社会公平问题,甚至增加社会不公平。

      首先,它的征税对象和征税额都有限。不管是面对豪宅还是超出人均70平米面积征税,以及1%以内的征税额,其面对的对象都极其有限。根据任志强的估算,七折八扣,当前城市真正的纯商品住房的总存量大约只占全部住房存量的25%左右(分母中没有农村住房)。其中144平米以上的住房、或者价格达到平均价格3倍以上的住房,或者扣除人均70平米以外的住房,那又能是一个多大的比例呢?这么小的征税比例,不可能引发住房持有者潮水般抛售房屋进而引发房价下跌。而我们要面对的是中国每年平均1%以上、大城市高达3%以上的城市化人口增速,这样的征税额度很快就会被人口的汪洋大海淹没。更何况,今天的房地产投资者要面对的是每年10%甚至更高的实际通货膨胀率,人们甚至全款买房,也要用它来抵御通胀。1%的房产税和10%的通胀,轻重缓急,一目了然!最终结果是:与历史上几乎所有增加房屋持有和交易环节税费的结果一样,增加的持有税费最终又以房租、房价的形式转嫁给买方或承租方。房产税只会推高房价。今天没有买上房的人,不要兴灾乐祸得太早,明天等到他们自己买房的时候,必将为今天的鼓吹收税和兴灾乐祸买单。

      其二,如今的城市房屋,品类繁多身份复杂。有政府免费或者极其廉价划拨土地建的各类福利房,有拆迁安置房,有历史上民众征了国家的地在上面盖并且几代人慢慢更新换代的棚户房,有大量新时期以来在农村集体土地上盖的小产权房,还有一部分是土地招拍挂以后通过有偿出让70年或四五十年土地使用权盖的商品房。在这各种身份的住房里面,最应该征收房产税的,是那些没有交纳土地出让金、甚至没有缴纳一分钱税费的房屋。但现实的制度设计,恰恰是那些已经缴纳巨额土地出让金和巨额税费的商品房,其中的那部分豪宅要重新再缴房产税!岂非要把社会的中高产阶层重新打回城市贫民的原形?这不是滑天下之大稽吗?

      但如果说商品房不缴房产税,而让保障房、回迁房、棚户房、小产权房来缴房产税,那又会让世人笑掉大牙,全世界都会觉得这个国家的制度在欺负穷人。对小产权房更棘手:对它征税嘛,等于承认了它的合法性;不征嘛,它既不缴任何税费也不缴土地出让金。这岂不是守法的备受欺压,不守法的活得更加滋润、更加如鱼得水?

      一意孤行的房产税,看来是要在增加不平等、助涨房价的道路上执意裸奔。郎咸平说世界银行的报告《城市房产税的改革,指导原则与建议》给出了一个骇人听闻的结论——“房产税必然要承受非常沉重的政治代价。这些年房价大涨,政府得罪了几乎所有买不起房的人,再搞房产税,又将得罪已经买房和即将买房的人。

      关于征房产税的理由,重庆据说是为了建保障房,上海似乎没有提出明确理由。但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保障房理由,多半不靠谱,当初设计土地出让金制度,也是以保障房建设为由,但仅仅过去的五年时间,全国土地出让金就收了7万亿元之多,其中去年一年就2.7万亿元,保障房建了多少?从更宏观的角度看,税收也是必须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但我们的税收、还有大量预算外收费、大量国有企业盈利,又有多少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呢?取之无需严格的人大立法和公民监督,用之无需透明和公民监督,再多的钱收来也是没有个够的。城市化进入到一定时期,将土地收入逐渐向更为稳定的房产税收入转变,或者两只口袋都掏,自然是各级政府喜欢干的事情,而打压房价之类,不过是一个稍微说得上台面的借口而已。

      但还是有人止不住为房产税欢欣鼓舞。期待它把房价往下砸一砸固然是一方面;即使它砸不下房价,能够对于一部分人拥有大房子或多套房子的造成不利影响,一些人也会看着高兴。当然,这种高兴,最终必定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除非他一辈子不买房。  

 



未必限购惹的祸 房租上涨
阅读(161) | 评论(0) | 转发(0) |
给主人留下些什么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