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naunix首页 | 论坛 | 博客
  • 博客访问: 20983
  • 博文数量: 37
  • 博客积分: 2000
  • 博客等级: 大尉
  • 技术积分: 460
  • 用 户 组: 普通用户
  • 注册时间: 2010-12-28 22:17
文章分类
文章存档

2011年(29)

2010年(8)

我的朋友
最近访客

分类:

2011-01-02 09:56:21

在人民币升值加速的同时,为进一步发展外汇市场,提高中国外汇市场流动性,中国外汇管理局(下称“外汇局”)于昨日发布《银行间外汇市场做市商指引》(下称《指引》)。外汇局同日一并公布了44家做市商名单。

所谓外汇市场做市商是指,在中国银行间外汇市场进行人民币与外币交易时,承担向市场会员持续提供买、卖价格义务的银行间外汇市场会员(编注:在很大程度上,做市商承担了对相关产品的定价权)。外汇局于2005年在银行间外汇市场引入做市商制度。

相比2005年的版本,《指引》新增一个门槛要求,即申请做市商资格须首先申请相应做市品种的尝试做市资格,而申请尝试做市资格应具备三个基本条件:取得银行间外汇市场会员资格两年(含)以上的银行类金融机构;最近一个年度全行资本充足率达到8%以上;集中管理结售汇综合头寸,外汇局核定的银行结售汇综合头寸上限在2亿美元(含)以上。

值得一提的是,在门槛设计中《指引》删除旧版本中对申请机构行业排名要求。业内人士指出,这有助做市商市场扩容,推进交易活跃度。

阅读(144) | 评论(0) | 转发(0) |
给主人留下些什么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