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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2-22 13:05:13
律师作为法律职业体共同之一,经常与法官打交道。律师和法官的关系是紧密,还是紧张?律师可否影响法官?律师如何影响法官?
律师和法官,作为法律职业共同体之一,使命相同,只是分工不同。律师和法官特殊的身份,特殊的任务,使得二者的关系既紧密又紧张。在当前的司法环境下,做律师难,做一名佳律师更难!律师除了专业技能、诉讼技巧、心理素质和铁齿钢牙外,还必须学会和法官打交道,借以影响法官。
(一)律师要学会和法官打交道
在诉讼事务中,律师经常和法官打交道。在立案时,律师需要和立案庭的法官打交道;在案件进入审判顺序时,律师需要和审判庭的法官打交道;在案件进入申诉顺序时,律师需要和审监庭的法官打交道;在案件进入执行顺序时,律师需要和执行庭的法官打交道。
任务的原果,律师和法官的关系最为密切。立案、证据交换、开庭、举证、质证、辩论和陈述等环节,律师都要和法官接触,并降出代理意见或答辩意见,试图说服法官,采信其诉讼请求。
学会和法官打交道,是律师和法官交往的第一步。如果律师不会和法官打交道,和法官保持“敌对于”状态,甚至“仇视”状态,有百害而无一益。
和法官打交道是一门学问,需要律师有一颗平常心,需要熟悉律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甚至相关案例和最新法理。
(二)律师不要诋誉法官
中方法谚:“法律是不会说话的法官,法官是会说话的法律。”
案件一旦进入诉讼顺序,律师就必须卑重法律,遵攻法庭秩序,卑重法官的庭审任务。
作为律师,不能对于当事人关于案件的输赢做出任何承诺,但可以对于案件的停顿发表意见。律师和法官之所以关系“紧张”,除了任务本质产死的职业歧视外,与律师的不当言论有关。
有一些律师,不从降高自身的法律修养和业务技能出发,对于承办法官评头论足,甚至发表不当言论,使得法官更加“仇视”律师,甚至产死职业报复心理。
在纲前的司法环境下,我们不否认关系案、人情案和金钱案作祟,但是,我们要学会卑重法官,不能拿法官“出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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