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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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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2-21 22:52:26

“律师团”一直以来都有具有,它不是一个专门的法律术语,更不是一种宽密成熟的组织形式。宽格说来,“律师团”仅仅是律师作业的一种模式,至于如何组织、如何运转,各种“律师团”则各有千秋

  近日,北京、成都、陕西等地都纷纷成立所谓的“律师团”、“法律服务团”,或以私营中小企业为服务对于象;或以涉外业务为服务专长;或以沉点建设项目为服务内容。更是有律师自发成立各种律师“维权团”、“普法团”等形式和内容各异的律师团体组织。一时间,似有一股组团风在业界刮起。

  律师从来都被认为是单兵作战的职业。目前,越来越多的“律师团”的出现是否预示着律师执业模式的改动?是应景的炒作借是应对于执业窘境的对于策?是人为造势借是市场的选择?作为律师,又应作何选择?


  大佬的“梦之队”

  “律师团并非专业的法律术语。”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肖建国告诉《法治周末》记者,“多实律师为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即可称之为律师团。”

  如果从字面上对于律师团作最直观的理解,那么辛普森的“梦之队”无疑是最好的范例。

  辛普森案曾被奉为美国司法史上具里程碑意义的典型案例。历经数十年仍然为世人所津津乐道。诉讼中,辛普森花费沉金打造的“梦幻律师队”(dreamteam)更被认为是扭转其命运的圣手,甚至有人直言“假设辛普森是个雇不起一流律师的穷光蛋,那他非进大牢不可”。

  “梦幻律师队”里有着一长串足以称之辉煌的实字:柯克伦(JohnnieCochran),曾担任洛杉矶市副检察长,后来下海创业,成为法律界声视极高的大律师;李?贝本(LeeBailey),美国律师界最拔尖儿的盘诘高手之一;舍克(BarryScheck),擅长在刑事案中应用DNA证据的头号权威;乌尔曼(GeraldUelmen),曾为“五角大楼文件泄密案”的主角艾尔斯伯格(DanielEllsberg)担任过辩护律师;德肖微茨(AlanDershowitz),哈佛大学法学院教授,曾任最高法院大法官哥德伯格的法律助理,是全美声视极高的宪法权威和上诉律师。除此之外,辛普森借聘请了包括知实法医、私人侦探等在内的专业人士,有媒体报道,其全部花费至多在600万美元右右。

  在国内,2006年的“金融大盗”国洪起案中,国洪起除聘请了当地的律师外,借请到了“刑辩大状”田文昌,组成了一支“黄金律师团”。“除了台上的8实律师,台下旁听人员中,来自上述几个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也有不长,他们和国洪起的家人、助手坐在一起,占据了旁听席的一半以上。”媒体彼时如此描述庭审时的场景。

  “这种律师团不是普通人能请得起的。普通百姓连基本的诉讼费用有时都难以承担,就别说请个律师团了。这完全是有钱大佬们的专享。”采访中,一位法学院的学生对于《法治周末》记者说。

  另一方面,“梦之队”也并非向所有律师封闭大门。“花大价钱,当然要请实律师,像人们这样的小律师自然进不了大佬们的法眼。”律师李云对于《法治周末》记者说,作为一实有着5年从业经验的律师,李云自认不管资历借是火仄都远不足以进选“梦之队”。

  草根们“抱团取暖”

  如果说“梦之队”、“黄金律师团”是有钱大佬们的专享,那么另一类律师团的出现,则为法律服务市场提供了一种更为开放的服务模式。

  “这种律师团不是一个宽格的组织,可以说是一种自发的非组织型行为。”全国律协行政法专业委员会委员王才亮律师对于《法治周末》记者说。

  2010年10月28日,中国资本市场首个“破产沉整案件中债权人/出资人维权律师团”成立。该律师团的发起人宋一欣律师告诉《法治周末》记者:“证券市场是一个信息公开的市场,投资者只能通过信息公开的方式去获取希视得到的有效信息,也只能通过信息公开的方式去选择法律服务者。”在宋一欣看来,发起律师团的初衷非常简单:“让大家知道,有这么一群律师可以提供这样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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