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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6-15 10:17:24

抽查结果表明, 4类饮料产品质量总体情况较好,60种碳酸饮料全部合格;但160种果蔬汁饮料中,有3种不符合标准规定。其中,山西娃哈哈昌盛饮料 有限公司2011年3月30日生产的“ 娃哈哈晶莹葡萄”白葡萄汁饮品,菌落总数达到230cfu/ml,超过100cfu/ml及以下的标准值。浙江小顽 童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  “选中你”橙汁饮料,酵母项目不达标;中山市珠江饮料厂有限公司生产的“珠江”红枣汁果汁饮料,霉菌项目不达标。抽查的49种植物蛋 白饮料中,有2种不符合标准的规定。 其中, 北京东方 红航天生物制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维维”杏仁露,商业无菌项目不达标。来宾市欣泉食品饮料厂生产的 “良江 泉”豆奶饮料(植物蛋白饮料), 蛋白质、甜蜜素项目不达标。夏天到了,正是饮料热销的季节,在这个节骨眼上, 饮料被查出有质量问题,这让娃哈哈集团无论如 何也“哈哈”不起来。
  对于质检总局的抽查结果, 娃哈哈方面表现的很重视。除了召回有“问题”的果汁外,还进行了自检,并委托了晋中市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测试所进行微生物指标专项检测。 自检和第三方检测结果均未发现菌落总数超标, 这与质检总局的抽查结果相左。
  而像企业对质检结果有异议的事件并非这一例。 比如2009年11月, 海口市工商局发布2009第8号商品质量监督消费警示:包括农夫山泉30%混合果 蔬、农夫山泉水溶C100西柚汁饮料等品牌饮料在内的 9种食品总砷或二氧化硫超标, 不能食用。为此,农夫山泉召开电话新闻发布会, 向全国媒体公开表示,对 海口市工商局发布的消费警示表示异议。
  质检总局虽具有权威性, 但企业也有权质疑。问题是,一个说有问题,一个说没问题,那消费者该信谁的 、听谁的?
  对于企业的质疑,以及消费者的困惑,质检方不能视而不见,默不作声,而是应主动出面回应, 将检测标准和过程明白、如实的告诉企业和消费者,并对检测的结果进行进一步的核实。
  如果质监部门 的复核结果, 企业仍有疑问,那不妨委托双方都认可的第三方进行复检,娃哈哈在《关于国检中心抽检情况的说明》里也有此建议。
昨天,杭州娃 哈哈集团有限公司在“对山西分公司白葡萄汁饮品国家抽检不合格的情况说明”中称,娃哈哈集团下属共有18家分公司24批次产品被抽查,其中山西娃哈哈昌盛 饮料有限公司生产的白葡萄汁饮品因菌落总数超标被判定不合格(霉菌、酵母、大肠菌群、 致病菌等均未检出)。对此,集团在得知抽查结果的第一时间,已立即责 成山西分公司按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方案》对问题产品进行了召回,对召回产品进行了自检并委托第三方晋中市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测试所进行复检,结果均合 格。说明称,集团总部对“山西娃哈哈事件”深表遗憾,并向消费者表示歉意。
该“说明”还称,公司已将抽检的该批次果汁产品,从山西市场的三 家经销商处予以了召回,并在周边终端市场进行了回购。同时,集团公司质监部派质检工程师会同公司质检科, 对收回产品的各项指标进行了全面检测,共抽检了 500余瓶次,均未发现菌落总数超标。 集团公司质监部还对该批次及相关批次的果汁留样产品进行了60余瓶次的各项指标检测,检验结果均合格;自查的同时抽 取了该批次的果汁产品,委托晋中市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测试所进行微生物指标专项检测,结果均合格。
昨日,成都晚报记者走访了 市内部分大型超市和中小型连锁超市,均未发现有不达标的 “娃哈哈”和“维维”销售。在红星路的一家连锁超市,正在给孩子挑 选早餐饮料的市民陈女士说, 她一向都很关注食品安全,买吃的从来都只选“大品牌”,“如果信得过的品牌都出问题了,那就真不知道真么办了。”陈女士表示有 点担心。
昨日成都晚报记者 联系上娃哈哈 成都分公司总经理金旭, 他在电话中说,目前四川市场上并没有山西产的娃哈哈白葡萄汁, “四川自己生产的都消化不完呢,娃哈哈的白葡萄汁饮料在很久以前就没有卖了。”
特 别提醒:今年一季度, 成都市工商局曾对成华区、青羊区、武侯区、郫县的超市、 商场销售的果蔬汁饮料进行了抽检, 合格率为100%。该局有关负责人表示,目 前暂未在成都市场流通环节发现国家质检总局公布的不达标产品,如果市民发现有不合格商品销售, 可拨打12315进行举报。目前,工商部门已要求商场对6种 不合格饮料立即下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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