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naunix首页 | 论坛 | 博客
  • 博客访问: 54894
  • 博文数量: 75
  • 博客积分: 5820
  • 博客等级: 大校
  • 技术积分: 950
  • 用 户 组: 普通用户
  • 注册时间: 2010-12-16 23:44
文章分类
文章存档

2011年(72)

2010年(3)

我的朋友
最近访客

分类:

2011-06-06 08:41:25

  中广网北京5月17日消息 据中国之声《央广消息》报道,英菲尼迪交通惹祸案今天(17日)上午在北京二中院开庭审理,被告人陈家醉酒、超速驾驶英菲尼迪轿车在长安街上酿成庞大交通变乱,多车相撞、两人殒命、一人重伤,被控涉嫌“以伤害方法风险公共安全罪”,庭审环境连线正在法庭旁听的实贤骨者吉倩。  主持人:而今法庭审理进行到甚么阶段了?  记者:而今法庭正在调查,公诉人刚刚扣问完被告人,这个时间辩护人正在发问。  主持人:这个案件从发生就备受关注,先给听众介绍一下案件经过?  主持人:公诉人在法庭上控告,2010年5月9日破晓5点35分,陈家饮酒后超速驾驶“英菲尼迪”小轿车,由北向南行驶到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永安里路口,车辆前部撞上火线等候交通旌旗灯号灯放行的小轿车,后又撞在正常拐弯的公交车左前侧。以后,陈家弃车逃逸。变乱造成小车车主陈某和他6岁的女儿殒命,陈某的老婆重伤,公交车上一名乘客刘某也受了伤。  当天下战书三点多陈家被查获,经公安交管部分认定,陈家承担此次变乱扫数责任。6月12日,朝阳***答应逮捕陈家。  据相识,往年11月25日,朝阳***曾通报,该院以“涉嫌以伤害方法风险公共安全罪”将惹祸司机陈家起诉到朝阳法院。但今年3月,朝阳***将此案上报到北京市***第二分院检察起诉。由于这个案件定性原因起因,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中有关于级别管辖的规定,案件级别进步,终极决定由市二中院审理。  公诉机关觉得,陈家明知酒后不能驾驶机动车,却背反交通法规驾车超速行驶,致两人殒命、一人重伤,严重风险了公共安全,应以“伤害方法风险公共安全罪”穷究其刑事责任。  主持人:被告人是不是认罪?辩护人有甚么意见?  记者:陈家承认公诉机关所控告的犯罪究竟是属实的,而今辩护人正在扣问被告人,扣问了当天发生的环境,为甚么往了餐吧,往了餐吧以后为甚么往酒吧,和从酒吧出来开车在路上的环境,但是由于9点半才开庭,而今才半个多小时,还没有进行到法庭辩论阶段,所以辩护人没有发表辩护意见,对于这个案件我们会继续关注。

我国教-8飞机火箭实弹验证首次试飞成功(组图)

阅读(447) | 评论(0) | 转发(0) |
给主人留下些什么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