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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1-27 10:28:44

百度近日成为众矢之的,被指通过人为干预搜索结果,制造虚假排名,成为它赢利的主要模式;更进一步的增值服务则有屏蔽关键词,删除负面新闻。大家都对这种做法感到愤恨,但是在由此而引出的一个概念上产生了分歧:百度到底是不是社会公器?

反对把百度定义为社会公器的人士似乎占了上风,他们的理由简单干脆:百度是一家私人企业,没有维护社会公正的义务。对于百度的题目,应该用有关发布虚假广告的法律手段来解决,谴责它违反媒体知己有泛道德化的嫌疑。

我完全同意那些利用纳税人的钱来运作的机构是社会公器,比如公安部所辖的“全国公民身份证号码查询服务中心”———这个中心居然拿公民身份信息来卖钱,实在是匪夷所思。但是对于媒体来说,企业属性的公私从来都不是判定它是不是社会公器的标准。

人们之所以把新闻媒体称为社会公器,是由于早期自由主义理论给了它一个重要的任务:它在***社会中扮演的首要角色,就是对公权力部分进行监视,也就是社会知己的“看门狗”。这条狗应该忠心耿耿地服务于社会公众,无所畏惧地揭露官方滥用权威的行为。

从这个任务出发,西方新闻界产生了专业主义的概念。在美国,从《纽约先驱报》提出“提供一幅世界正确的图画”、《纽约时报》提出“刊登一切适宜刊登的新闻”开始,经过半个世纪的探索,到1947年以芝加哥大学校长哈钦斯为首的出版自由委员会发表报告《一个自由和负责的报业》,正式确立了媒体专业化姿态:“我们建议将自己的职能视为从事专业化水平的公共服务。”

文章来源:中国站长站

百度到底是不是社会公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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