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院卻在未告知的情況下,沒想到同年5月。擅自修改同意書內容,標明「試驗可能造成下顎壞死,,卻沒告知家屬,後來出現副作用,醫院冷處理,藥廠也拒絕賠償。
們接受台北一間醫院主治醫師提議,有癌症病患家屬指控。簽下同意書,進行臨床人體試驗,本來以為可以減少癌細胞擴散後的疼痛,沒想到反而引發病變,下巴必須切除,,家屬要求賠償,才發現醫院有竄改同意書,如今醫院卻又跟藥廠互踢皮球。對於指控,院方則還在釐清中。
但是現在根本就不是那一回事啊,當事人家屬:「我就幫我爸爸做這個決定。所謂的感染,怎麼會是下巴的骨頭壞死呢。」
泣訴父親因為人體臨床實驗,痛哭失聲。原本好好的下巴,,硬生生被切除一塊,現在還能清楚看到明顯凹陷。當事人家屬:「整個人是蒼白的臉上沒有任何的血色,泌尿科的主治醫師,跟他求救,居然不在」
因為父親罹患攝護腺癌,家屬指出。2008年3月,接受泌尿科主治醫師提議,人體試驗可以減少癌細胞擴散後的疼痛,家屬簽下同意書,裏頭有提到試驗可能造成眼睛、下顎、牙齒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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