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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1-14 17:36:00

招标师辅导资料

3、目前在招标过程中都需要办理哪些工程担保?

 

  工程担保是河北省建设厅推出的“三项制度”之一。主要包括业主责任担保、业主支付担保、投标担保、履约担保、付款担保、预付款担保等。

 

  规定工程总投资1000万元以上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或实行低价中标项目必须实施工程担保。

 

  目前在推行过程中主要有投标担保、履约担保、付款担保。

 

  投标担保:投标担保形式有现金、电汇、银行汇票、银行保函或专业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书。但目前建设系统在实际执行过程中要求必须采用专业担保公司担保书。投标担保金额不得超过中标价的2%,且不得高于80万元,勘察设计不得超过10万元。投标担保在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投标担保有效期为投标有效期后的30天至180天。

 

  履约担保:是由担保人为承包人向业主提供的,保证承包人履行合同的担保。履约担保金额不得低于合同价的10%。经评审的最低价投标法中标的工程,担保金额不得低于工程合同价的15%。履约担保由于金额较大,一般采用银行保函或专业担保公司担保书,目前建设系统只要求采用专业担保公司担保书。履约担保有效期为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后30天到180天。

 

  支付担保:是为保证业主履行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支付义务,由担保人为业主向承包人提供的保证业主支付工程款的担保。同一工程,发包人要求承包的提供履约担保的,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提供同等金额的支付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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