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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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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0-03 20:54:15

智能手机的话题最近一直惹人关注。近日刘兴亮老师写了篇评论性文章,大抵是以苹果iPhone和Google的Android为例来说明经历了20多年后,Wintel联盟已经被终结。既然是以苹果的iPhone和Google的Android为例,那自然就应该是集中在智能手机市场来评价Wintel、苹果和Google才具有可比性。另外笔者不清楚刘老老师此文的目的是想说明什么?是苹果和Google未来的一方会垄断智能手机市场?还是借此说明Wintel的竞争力已经不如苹果和Google了?对此笔者有些粗浅的不同看法。



首先业内一提到Wintel联盟,基本都清楚那是传统的PC领域。大抵的标准和依据是英特尔占据着PC芯片(硬件)近80%的份额,而微软在PC操作系统(软件)的市场份额更是高达90%以上。具体到智能手机市场究竟垄断的依据和标准应该是什么?拿苹果为例,即使苹果目前从智能手机的芯片到操作系统及应用都自己一家来做,但最终还是以智能手机这个硬件的形式出现,所以其在智能手机市场的占有率是不是应该作为主要的可以量化的标准呢?如果是这样的话,最新的统计显示,苹果iPhone也就占据着全球智能手机市场13.3%的份额,至于Google的Android也不会超过20%,但由于Google的Android类似于微软在PC市场的Windows是走合作伙伴预装的模式,所以具体到某个具体厂商采用Android系统后究竟在智能手机市场占有多大的份额,很难统计,但一家的市场份额绝对不会超过20%。这样衡量的话,至少目前为止,苹果iPhone和Google的Android各自在智能手机市场的份额均没有突破20%,与Wintel在PC市场的各自的份额相比,差距实在是太大,而放到智能手机市场中,苹果的iPhone和Google的Android也远未达到该领域内应该称之为垄断的市场份额,因为它们的前面还有诺基亚和RIM,二者在智能手机的市场份额至少超过了50%,不过也没有达到Wintel联盟在PC市场垄断的标准。



从可以预期的未来看,据IDC的统计,到2014年,苹果iPhone所占智能手机的市场份额也就在10.9%左右,Android大约为24.6%。不管其他的厂商如何,单就苹果和Google来讲,这样的市场份额无论是智能手机硬件本身还是操作系统,也远未达到Wintel联盟在PC领域的程度。



到这里也许有人会说,人家刘兴亮老师说的是Wintel联盟在智能手机市场被苹果和Google终结。其实这近似于偷换概念,上面笔者说了,Wintel联盟是在PC领域,在智能手机市场压根就没有什么所谓的Wintel联盟。微软在这个市场目前是不到20%的份额,英特尔则是才刚刚开始关注和准备进入这个市场。况且,谁说在PC领域的Wintel联盟在智能手机市场就一定要像PC市场那样的表现才算成功?市场环境、应用模式、商业模式都不同,二者之间没有必然的因果关系。还是那句话:术业有专攻。笔者认为只要在各自擅长的领域占据绝对优势就说明它具有极强的竞争力。所以衡量一个企业的竞争和创新能力还是首先放在它擅长的领域更为客观和具有参考意义。这样的话,哪家IT企业可以在自己擅长的领域做到如Wintel这样的市场份额?



试想一下,当前经常被业内提及的Google、苹果和Facebook谁更有创新和竞争力?衡量的标准是什么?Google当然是在搜索、苹果在智能手机、Facebook在SNS。出了这个圈子,谁都没有在对方擅长和核心的领域有所突破,或者说达到在自己擅长领域的成功。例如Google在搜索市场占有70%的绝对市场份额,但在SNS上,尽管并购了很多与此相关的公司,自己也推过SNS的产品及服务,但始终未能达到在搜索领域的市场份额和影响力。难道据此就说Google没有创新吗?恰恰相反,Google在自己的核心领域不断发布新的技术,只是为了巩固这个核心优势,创新自然由此而来。同样苹果在搜索市场的创新近乎于零,但苹果为何是公认的创新企业呢?是自己最擅长的智能手机iPhone的升级换代。而Facebook也是如此,即在SNS不断升级和推出新的产品及服务,以提高对手进入和威胁自己的门槛,可一旦离开了SNS,很难将Facebook与创新联系在一起。当然最终一切还是以能否带来真金白银作为标准。



而如果非要跨界衡量的话,用渗透率是不是更有说服力。也就是这些企业认为这个市场与自己当前的业务有一定的关联性,其在未来具有发展前景。当然根据这个行业的特点和竞争对手的情况,预设一个合理的目标很是关键。比如在智能手机市场,英特尔和微软心中肯定会有一个预期,是市场份额的10%,还是20%或是30%,不一定非要达到在PC领域的那种市场份额和影响力,有时只要分得一杯羹就可能给对手很大的威胁,同时可以阻止对手杀入自己擅长的领域。



这方面Google和微软之争最具典型。比如在搜索,Google占有70%的绝对领先份额,尽管微软加上雅虎搜索的市场份额仅接近30%,但足以威胁到了Google,否则Google的CEO施密特就不会在近期坦言,风头正劲的Facebook不是对手,微软才是。这种威胁体现在微软这30%的市场份额抢走了本应该属于Google的营收和利润,尽管微软的互联网业务一直亏损,但有时候商场竞争的胜利就是去抢本应属于别人核心业务的钱。同样在软件市场,Google的Google Apps也是为了尽量抢一些本应属于微软Office核心业务的营收,尽管自己通过Google Apps挣的钱与自己的搜索相比微乎其微。



另外,在智能手机市场,作为后来者,Google不惜以免费、开放的策略用Android打压对手,其实也是针对微软的Windows Phone(二者都是以合作伙伴预装的方式),即以免费将微软该挣的钱化解掉,尽管这些钱并未直接进入Google的腰包。这也从一个侧面应验了拿走对手的营收和利润(没有给自己带来营收,甚至为此亏损)有时候是一种不得不采取的市场策略。但需要注意的,它们并未因此而失去在各自核心领域的创新和竞争力。



同样在Google与Facebook的竞争中,Google也采取并购的策略来遏制Facebook的发展壮大。所以外界称Google的这些并购属于防御性并购(形容的狠恰当)。防御什么?防御没有对手的Facebook有一天会杀入Google的核心领域搜索,所以能够迟滞就迟滞对手,看看Google与SNS相关的业务那个挣钱了,不久前还关闭了自己的Google Buzz。但Google还是在拼力地投入杀入这个市场。去看看Google这些年涉足多少个领域,开发了多少产品,最后它的影响力和赚钱的是什么?还是搜索。难道据此就称Google没有创新和竞争力吗?笔者认为Google的创新和竞争力就在于这些年,它始终保持了在搜索市场的垄断地位,将对手阻挡在门外。



既然如此,Wintel不也是如此吗?怎么到了Wintel就成了被终结呢?目前哪个厂商在PC领域能够撼动Wintel的地位?至于智能手机市场,作为目前Wintel的非核心业务,以及鉴于该行业高度个性化、多样化的特点,如果最终英特尔和微软能够拿到15%—20%的份额,相信对手早就汗颜了,因为对某些对手来说,那可是核心业务,失去20%的市场会是什么后果?



啰嗦了一堆,其实笔者想说明的是,所谓的Wintel联盟是特指在PC领域,因PC产业标准化、同质化等特点让英特尔和微软的组合可以最大程度地满足市场和用户的需求,同时让各自商业利益最大化。至于到了以智能手机为主要代表的移动互联网时代,同样是智能手机多样化、个性化的特点,使得Wintel联盟并未出现,所以终结一说并不成立,如果非要说终结的话,那就是PC产业走向没落,甚至是消失的那天,何时到来?谁能说得清,谁又敢作此预言?而以此来衡量一个企业的创新能力和竞争力更是缺乏基本的根据。当IT产业错综复杂,千变万化的今天,企业的创新和竞争力理应有新的衡量标准(例如核心领域的保持及相关行业的渗透率),以此衡量,微软和英特尔仍旧是具有创新和竞争力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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