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naunix首页 | 论坛 | 博客
  • 博客访问: 380901
  • 博文数量: 793
  • 博客积分: 2500
  • 博客等级: 少校
  • 技术积分: 8660
  • 用 户 组: 普通用户
  • 注册时间: 2010-06-17 23:02
文章分类

全部博文(793)

文章存档

2010年(793)

我的朋友

分类:

2010-10-26 21:48:02

  微波炉有烧煮迅速、冷冻食品解冻容易、加热熟食快、使用餐具减少、无需烹饪培训就可制造等优点。但是在使用时还需留意哪些你能否清楚?   一、忌超时加热:食品放入微波炉解冻或加热,若忘记取出,如果时间超过2小时,则应丢掉不要,以免引起食物中毒。   二、忌将普通塑料容器放入微波炉加热:一是热的食物会使容器变形,二是普通塑料会放出有毒物质,污染食物,危害人体健康。   三、忌将肉类加热至半熟后再用微波炉加热:因为在半熟的食品中细菌没有被完全杀死,即便放入冰箱中,细菌仍会生长,第二次再用微波炉加热时,由于时间短,不可能将细菌全杀死。冰冻肉类食品须先在微波炉中解冻,然后再加热为熟食。   四、忌使用金属器皿:因为放入炉内的铁、铝、不锈钢、搪瓷等金属器皿,微波炉在加热时会与之产生电火花并反射微波,既损伤炉体又做不熟食物。   五、忌再冷冻经微波炉解冻的肉类:因为肉类在微波炉中解冻后,实际上已将外面一层低温加热了,在此温度下细菌能够繁殖,虽再冷冻可使其繁殖停止,却不能将活细菌杀死。已用微波炉解冻的肉类,如果再放入冰箱冷冻,必须加热至全熟。   六、忌使用封闭容器:加热液体时应使用阔口容器,因为在封闭容器内食物加热产生的热量不容易分发,使容器内压力过高,易引起喷爆事故。即便在煎煮带壳食物时,也要事先用针或筷女将壳膜刺破,以免加热后引起爆裂、进溅弄脏炉壁。 如果喜欢主妇常识:微波炉使用禁忌请收藏或告诉您的好朋友.
阅读(144) | 评论(0) | 转发(0) |
给主人留下些什么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