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naunix首页 | 论坛 | 博客
  • 博客访问: 38540
  • 博文数量: 23
  • 博客积分: 1160
  • 博客等级: 少尉
  • 技术积分: 270
  • 用 户 组: 普通用户
  • 注册时间: 2010-04-20 08:33
文章分类
文章存档

2010年(23)

我的朋友
最近访客

分类:

2010-08-12 16:54:45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财务管理和会计监督,规范财务行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公司法》,以及有关法规、政策、制度,结合本集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各全资子公司(含事
  业性质、企业化管理单位)和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所属企业)。
  第三条 集团公司和所属企业是独立法人,依法享有民
  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集团公司各职能部门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不得自立银行帐号。
  第四条 集团公司对国家授权经营的国有资产负有保
  值增值责任,集团公司对各所属企业所占用的国有资产实行占有责任制。各所属企业必须设立会计机构,根据内部牵制制度合理配备会计人员,及时、准确、真实地核算企业所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并实行有效的会计监督。
  第五条 各所属企业应加强经营管理,努力降低成本、
  费用,确保企业财产的安全完整,提高资源的使用效率。
  第六条 各所属企业的财务部门和财务人员必须自觉
  地接受集团公司财务监督管理,除法定的会计帐册外,不得另立会计帐册,对会计帐册应妥善保管,未经集团批准不得销毁;对企业的资金,不得以个人名义开立帐户存储,严禁资金体外循环。
  第七条 集团公司对各所属企业的管理以产权为纽带,
  享有投资收益权。
  第八条 各所属企业不得以其资产对非控股子公司或
  集团以外的法人提供担保,因特殊原因需提供担保的,必须经集团公司批准。
  第二章 集团公司财务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九条 集团公司设计划财务部,对所属各企业及参股
  公司占有的集团资产实行统一管理。
  一、制订和完善集团公司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及其他财会规章制度,并负责实施。
  二、负责集团总部会计核算、报表合并和财务分析,对所属企业财会业务进行指导、检查、考核。对发现违反财务会计制度有关规定的应予以纠正。
  三、建立和完善集团预算管理体系,组织集团所属企业年度预算的编制,并编制合并预算,负责预算执行情况的跟踪、分析并提出建议。
  四、参与投资项目效益论证,实施过程的财务监督;负责集团公司投资权益的管理,并向集团提供投资收益分析报告,参与各所属企业投资收益分配工作,并对投资方面重大决策(如投资、融资、利润分配等)向集团决策层提供建议;建立健全投资档案,对集团股权性投资项目参与股权管理。
  五、负责集团授权经营考核及奖励方案的实施与跟踪,分解下达各所属单位占用的国有资产增值指标并按期考核;对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进行清产核资、产权登记、产权界定。
  六、对所属企业财务管理实行财务主管委派制,制定管理规定并负责实施。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财务管理和会计监督,规范财务行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公司法》,以及有关法规、政策、制度,结合本集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各全资子公司(含事
  业性质、企业化管理单位)和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所属企业)。
  第三条 集团公司和所属企业是独立法人,依法享有民
  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集团公司各职能部门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不得自立银行帐号。
  第四条 集团公司对国家授权经营的国有资产负有保
  值增值责任,集团公司对各所属企业所占用的国有资产实行占有责任制。各所属企业必须设立会计机构,根据内部牵制制度合理配备会计人员,及时、准确、真实地核算企业所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并实行有效的会计监督。
第五条 各所属企业应加强经营管理,努力降低成本、
  费用,确保企业财产的安全完整,提高资源的使用效率。
  第六条 各所属企业的财务部门和财务人员必须自觉
  地接受集团公司财务监督管理,除法定的会计帐册外,不得另立会计帐册,对会计帐册应妥善保管,未经集团批准不得销毁;对企业的资金,不得以个人名义开立帐户存储,严禁资金体外循环。
  第七条 集团公司对各所属企业的管理以产权为纽带,
  享有投资收益权。
  第八条 各所属企业不得以其资产对非控股子公司或
  集团以外的法人提供担保,因特殊原因需提供担保的,必须经集团公司批准。
  第二章 集团公司财务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九条 集团公司设计划财务部,对所属各企业及参股
  公司占有的集团资产实行统一管理。
  一、制订和完善集团公司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及其他财会规章制度,并负责实施。
  二、负责集团总部会计核算、报表合并和财务分析,对所属企业财会业务进行指导、检查、考核。对发现违反财务会计制度有关规定的应予以纠正。
  三、建立和完善集团预算管理体系,组织集团所属企业年度预算的编制,并编制合并预算,负责预算执行情况的跟踪、分析并提出建议。
  四、参与投资项目效益论证,实施过程的财务监督;负责集团公司投资权益的管理,并向集团提供投资收益分析报告,参与各所属企业投资收益分配工作,并对投资方面重大决策(如投资、融资、利润分配等)向集团决策层提供建议;建立健全投资档案,对集团股权性投资项目参与股权管理。
  五、负责集团授权经营考核及奖励方案的实施与跟踪,分解下达各所属单位占用的国有资产增值指标并按期考核;对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进行清产核资、产权登记、产权界定。
  六、对所属企业财务管理实行财务主管委派制,制定管理规定并负责实施。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财务管理和会计监督,规范财务行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公司法》,以及有关法规、政策、制度,结合本集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各全资子公司(含事
  业性质、企业化管理单位)和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所属企业)。
  第三条 集团公司和所属企业是独立法人,依法享有民
  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集团公司各职能部门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不得自立银行帐号。
  第四条 集团公司对国家授权经营的国有资产负有保
  值增值责任,集团公司对各所属企业所占用的国有资产实行占有责任制。各所属企业必须设立会计机构,根据内部牵制制度合理配备会计人员,及时、准确、真实地核算企业所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并实行有效的会计监督。
  第五条 各所属企业应加强经营管理,努力降低成本、
  费用,确保企业财产的安全完整,提高资源的使用效率。
  第六条 各所属企业的财务部门和财务人员必须自觉
  地接受集团公司财务监督管理,除法定的会计帐册外,不得另立会计帐册,对会计帐册应妥善保管,未经集团批准不得销毁;对企业的资金,不得以个人名义开立帐户存储,严禁资金体外循环。
  第七条 集团公司对各所属企业的管理以产权为纽带,
  享有投资收益权。
  第八条 各所属企业不得以其资产对非控股子公司或
  集团以外的法人提供担保,因特殊原因需提供担保的,必须经集团公司批准。
  第二章 集团公司财务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九条 集团公司设计划财务部,对所属各企业及参股
  公司占有的集团资产实行统一管理。
  一、制订和完善集团公司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及其他财会规章制度,并负责实施。
  二、负责集团总部会计核算、报表合并和财务分析,对所属企业财会业务进行指导、检查、考核。对发现违反财务会计制度有关规定的应予以纠正。
  三、建立和完善集团预算管理体系,组织集团所属企业年度预算的编制,并编制合并预算,负责预算执行情况的跟踪、分析并提出建议。
  四、参与投资项目效益论证,实施过程的财务监督;负责集团公司投资权益的管理,并向集团提供投资收益分析报告,参与各所属企业投资收益分配工作,并对投资方面重大决策(如投资、融资、利润分配等)向集团决策层提供建议;建立健全投资档案,对集团股权性投资项目参与股权管理。
  五、负责集团授权经营考核及奖励方案的实施与跟踪,分解下达各所属单位占用的国有资产增值指标并按期考核;对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进行清产核资、产权登记、产权界定。
  六、对所属企业财务管理实行财务主管委派制,制定管理规定并负责实施。 
更多内容请到这里下载,因为帖子太长了就不让发了.

资料来源于精品资料网
 
阅读(363) | 评论(0) | 转发(0) |
给主人留下些什么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