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naunix首页 | 论坛 | 博客
  • 博客访问: 1409223
  • 博文数量: 239
  • 博客积分: 5909
  • 博客等级: 大校
  • 技术积分: 2715
  • 用 户 组: 普通用户
  • 注册时间: 2010-07-24 20:19
文章分类

全部博文(239)

文章存档

2014年(4)

2013年(22)

2012年(140)

2011年(14)

2010年(59)

我的朋友

分类: Java

2013-08-16 09:45:17

一.在j2se里我们可以使用Math.random()方法来产生一个随机数,这个产生的随机数是0-1之间的一个double,我们可以把他乘以一定的数,比如说乘以100,他就是个100以内的随机,这个在j2me中没有。

二.在java.util这个包里面提供了一个Random的类,我们可以新建一个Random的对象来产生随机数,他可以产生随机整数、随机float、随机double,随机long,这个也是我们在j2me的程序里经常用的一个取随机数的方法。

三.在我们的System类中有一个currentTimeMillis()方法,这个方法返回一个从1970年1月1号0点0分0秒到目前的一个毫秒数,返回类型是long,我们可以拿他作为一个随机数,我们可以拿他对一些数取模,就可以把他限制在一个范围之内啦

其实在Random的默认构造方法里也是使用上面第三种方法进行随机数的产生的


对于方法二中的Random类有以下说明:

java.util.Random类有两种方式构建方式:带种子和不带种子

不带种子:
此种方式将会返回随机的数字,每次运行结果不一样

public class RandomTest {
public static void main(String[] args) {
  java.util.Random r=new java.util.Random();
for(int i=0;i<10;i++){
    System.out.println(r.nextInt());
}

}
带种子:
此种方式,无论程序运行多少次,返回结果都是一样的

public static void main(String[] args) {
  java.util.Random r=new java.util.Random(10);
  for(int i=0;i<10;i++){
    System.out.println(r.nextInt());
  }
}

两种方式的差别在于

(1) 首先请打开Java Doc,我们会看到Random类的说明:

此类的实例用于生成伪随机数流,此类使用 48 位的种子,该种子可以使用线性同余公式对其进行修改(请参阅 Donald Knuth 的《The Art of Computer Programming, Volume 2》,第 3.2.1 节)。 

如果用相同的种子创建两个 Random 实例,则对每个实例进行相同的方法调用序列,它们将生成并返回相同的数字序列。为了保证实现这种特性,我们为类 Random指定了特定的算法。为了 Java 代码的完全可移植性,Java 实现必须让类 Random 使用此处所示的所有算法。但是允 许 Random 类的子类使用其他算法,只要其符合所有方法的常规协定即可。 

Java Doc对Random类已经解释得非常明白,我们的测试也验证了这一点。

(2) 如果没有提供种子数,Random实例的种子数将是当前时间的毫秒数,可以通过System.currentTimeMillis()来获得当前时间的毫秒数。打开JDK的源代码,我们可以非常明确地看到这一点。

/** 
* Creates a new random number generator. Its seed is initialized to 
* a value based on the current time:
* Random() { this(System.currentTimeMillis()); }java.lang.System#currentTimeMillis()
*/
public Random() { this(System.currentTimeMillis()); }


另外: 

random对象的nextInt(),nextInt(int n)方法的说明:

int nextInt() 
    返回下一个伪随机数,它是此随机数生成器的序列中均匀分布的 int 值。 
int nextInt(int n) 
    返回一个伪随机数,它是从此随机数生成器的序列中取出的、在 0(包括)和指定值(不包括)之间均匀分布的 int值。


转自:http://www.blogjava.net/cool2009/archive/2009/03/15/259882.html
阅读(695) | 评论(0) | 转发(1) |
给主人留下些什么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