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4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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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6-21 18:10:59
¹6-1 :对所调用函数的错误返回码要仔细、全面地处理
¹6-2 :明确函数功能,精确(而不是近似)地实现函数设计
¹6-3 :编写可重入函数时,应注意局部变量的使用(如编写C/C++ 语言的可重入函数时,应使用auto 即缺省态局部变量或寄存器变量)
说明:编写C/C++语言的可重入函数时,不应使用static局部变量,否则必须经过特殊处理,才能使函数具有可重入性。
¹6-4 :编写可重入函数时,若使用全局变量,则应通过关中断、信号量(即P 、V 操作)等手段对其加以保护
说明:若对所使用的全局变量不加以保护,则此函数就不具有可重入性,即当多个进程调用此函数时,很有可能使有关全局变量变为不可知状态。
示例:假设Exam是int型全局变量,函数Squre_Exam返回Exam平方值。那么如下函数不具有可重入性。
unsigned int example( int para )
{
unsigned int temp;
Exam = para; // (**)
temp = Square_Exam( );
return tem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