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 网络与安全
2010-06-02 15:08:42
商业秘密与经济、科技领域中的国家秘密,都是具有保密价值的信息,二者间是互相联系、互可转变的。国家秘密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转变为商业秘密,商业秘密也可以转变为国家秘密。例如,随着时间的推移,生产发展了,科技进步了,有些经济、科技领域的国家秘密会失去其国家秘密属性,此时的国家秘密就可能转变为商业秘密。又如,企业开发、研制属于商业秘密的科技项目,对国防军事有着巨大的潜在价值,具有国际领先水平,或对国民经济产生重大影响,在这种情况下,商业秘密就“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了,就要确定为国家秘密。 商业秘密与国家秘密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1)涉及的利益不同。国家秘密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其内容涉及国家的政治、军事、外交和外事、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科学技术、国家安全和刑事司法等领域。国家秘密一旦泄露,会使国家的安全和利益受到损害。而商业秘密仅仅是涉及权利人经济利益和竞争优势的信息,其内容也局限于与科研、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商业秘密一旦泄露,损害的是商业秘密权利人的利益。 (2)确定的程序不同。国家秘密必须依照法定的程序确定,依据国家有关部门保密范围的规定,确定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商业秘密的确定没有法定的程序,只要符合商业秘密的基本条件,权利人又采取了合理的保密措施,就可以受到法律的保护。 (3)处置权不同。国家秘密是一种公权,而商业秘密属于私权。国家秘密未经法律授权的机关审查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对外提供或转让。而商业秘密只要权利人自己决定,就可以参与市场交易,进行有偿转让或随意转让给他人,除非这种转让会对他人的权益或公共利益造成损害,否则是不受法律限制的。 (4)法律责任不同。国家秘密一旦被泄露,损害的是国家的安全和利益,侵害的是国家的保密制度,对泄密行为人必须依照法律、法规追究其刑事责任或行政责任。商业秘密一旦被泄露,商业秘密的权利人可以追究侵权人的法律责任,也可以不追究其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