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许可证申请须提交的申请资料:
5.1 发证
5.1.1《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一式三份);
5.1.2 各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所要求的资料(一式三份),如产品鉴定或型式试验报告、卫生、环保许可证、危险化学品批准书、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证明,申请时请将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连同原件一并提交,原件在核对后即退回。
5.1.3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三份。
营业执照应符合以下要求:营业范围和经营方式覆盖申报的产品、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以受理时间为准)、营业执照复印件应由申请企业加盖公章(带原件)。
5.1.4 企业生产许可证证书有效期届满换证时,应当提交原许可证复印件一式三份(带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