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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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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3-14 13:15:55

  1. 这样,自我就与外部世界分离了。或者更确切地说,最初自我包括一切,后来,它从自身分出一个外部世界。 因此,我们现在的自我感觉只是一个范围更广的、甚至包罗万象的感觉——它相当于自我与它周围世界的更为密切的联结——的凝聚物。
  2. 也许我们应该满足于这样的结论,就是精神生活中的过去可能保存下来,而不是必然被破坏。总是存在这种可能性:即使在精神中,无论在事物的正常发展中,还是在例外的情况下,某些过去的事情被忘却了或者被吸收了,结果,无论怎样都不能恢复它们的原状或生机;或者存在着这种可能性:一般来说保存是依赖于一定的有利条件的。这是可能的,但是我们对它一无所知。我们只能笃信在精神生活中过去的保存是一条规律而不是例外。
  3. 人类生活的目的这个问题被提出过无数次,但却没有找到一个令人满意的答案;也许根本就没有这种答案。一些提问的人说,如果事实上生活是没有目的的,那么一切对人们便都失去了价值。但是,即使这样也不会改变什么。相反,看起来人们好像有权利不考虑这个问题,因为它似乎是人类自以为是的产物,这种自以为是的许多其他的表现已为我们所熟知了。没有人谈论动物的生活目的,除非把它说成是为人类服务的。但是,这种观点也站不住脚。因为,许多动物对人类并没有益处,人类只不过是对它们进行描述、归类、研究而已;许多动物种类甚至连这种用途也没有,因为在人类看到它们之前,它们就消亡了。宗教再一次表明只有它才能回答生活的目的。生活是有目的的观点随着宗教制度而兴衰——这个推断几乎是不会错的。
  4. 当然,我们正在谈论的这种生活方式就是以爱为一切事物的中心,并在爱与被爱中寻找一切满足。我们都很自然地具备了这种心理态度;爱的表现形式之一——性爱——使我们强烈地体验到一种压倒一切的快感,并因此为我们提供了寻找幸福的模式。我们应该沿着我们首次发现的道路坚持不懈地寻找幸福,还有什么比这更自然的吗?这种生活方式的弱点是很容易看到的,不然,没有人会想到要放弃这条通往幸福的途径,而去踏上其它的途径。这个弱点是,当我们爱时,我们在防备痛苦方面比在任何时候都束手无策;当我们失去了我们所爱的对象或它的爱时,我们比在任何时候都感到痛苦而又孤独无援。但是,这并不否定建立在爱的价值基础之上的、作为达到幸福的一种手段的生活方式。
  5. 个体的自由不是文明的恩赐。在文明产生以前,自由的程度最大,尽管那时自由没有多少实际意义,因为个体几乎不能保护他的自由。文明的发展限制了自由,公正要求每个人都必须受到限制。在人类集体中,以渴望自由的形式表现出来的东西是人类对现存不公正的反抗,因此,它可能有助于文明的进一步发展;它可能与文明一致。但是,它也可能产生于人类原始性格的遗迹中,这种性格还没有被文明所改造;因此,可能成为敌视文明的基础。所以,对自由的渴望被转到反对文明的特定形式和要求或者彻底反对文明的方向上。似乎并非一切影响都能够诱使一个人把他的本性变成白蚊的本性。毫无疑问,人永远要反对集体意志,维护对个体自由的要求。人类斗争的大部分围绕着一个任务,即寻找调节个体的上述要求与群体的文化要求的便利的办法,也就是说,能够带来幸福的办法;涉及到人类命运的问题之一是,这种调节办法是否可以通过文明的某种特殊形式获得,或者这种冲突是否不可以调节。
  6. 文明与爱之间的裂痕似乎是不可避免的。裂痕的原因不能够立刻被认识到。它首先表现为家庭与个人从属于其中的那个较大的集体之间的冲突。我们已经看到,文明的主要努力之一就是把人们集中到一个更大的集体之中。但是家庭不愿意放弃它的个人。一个家庭的成员之间的关系越是亲密无间,他们往往就越要脱离其他的人,他们也就越难进入一个更宽广的生活圈子。从人类发展史来看,比较古老的、而现在只在儿童中存在的共同的生活方式本身,是不会被以后取得的文化生活方式所取代的。脱离家庭成为每一个年轻人面临的任务,并且社会常常通过青春期仪式和入社式来帮助他们解决这个任务。我们得到这样的印象,即这些困难是所有的心理发展——其实说到底是所有的有机体发展——的固有的困难。
  7. 此外,妇女很快就站在文明的对立面,展示出她们阻碍和约束文明发展的影响——正是这些妇女最初通过对爱的要求奠定了文明的基础。妇女所代表的是家庭利益和性生活的利益。创造文明的工作日益成为男人的事,使他们面临更为艰巨的任务,不得不实行本能的升华,而这在妇女是几乎不可能的。由于一个男人没有无限的心理能量可供使用,所以他必须恰当地分配自己的利比多以完成自己的使命。为了达到文化的目的,他在很大程度上要与女人和性生活保持距离。他与男性的频繁交往,以及他对他与他们的关系的依赖,更加使他不能胜任做丈夫和父亲的义务。因此妇女发现,正是由于文明的要求,她们才被置于次要的地位,所以她们就产生了对文明的敌对情绪。
  8. 精神分析的工作向我们表明,被称为神经病的那些人所不能忍受的恰恰是这些性生活的抵抗。神经病患者在他的症状中为自己创造了一些替代性的满足,这些满足不是本身造成他的痛苦,就是成为他的痛苦的来源,因为它们使他很难与周围环境和他所属的社会相处。后一个现象是容易理解的,前者却又给我们提出了一个新的问题,但是文明除了需要性满足的牺牲外,还需要其他牺牲。
  9. 我们把文化发展的困难追寻到利比多的惰性和它不愿放弃旧的位置而更换一个新的位置的倾向,这样我们就把文化发展中的困难当作一般性的困难来对待了。性爱是两个人之间的一种关系,在这种关系中第三者只能是多余的或是碍事的,而文明却依赖于相当多的个人之间的关系;当我们从这一情形推论文明与性欲间的对立时,我们说的大都是一回事。当爱的关系发展到高潮时,恋人们对外界就毫无兴趣了。对于一对恋人来说有他们自己就足够了,甚至不需要共同生育孩子来使自己幸福。在其他情况下,爱神厄洛斯并没有这样明显地表现出他的本性的核心,即他要使多结合为一的目的;但是当他以众所周知的方法通过两个人的恋爱达到这一目的时,他就拒绝再往前走了。
  10. 我的爱对我来说是某种宝贵的东西,我不应当不加考虑地将它抛出。这种爱使我承担某些义务,为了履行这些义务,我必须准备做出牺牲。如果我爱某一个人,他在某些方面就必须值得我去爱(我在这里不考虑他可能对我有什么用,也不考虑他作为性对象对我有什么可能的重要性,因为这两种关系对于爱我的邻居这一告诫所涉及的情况都无足轻重)。如果他在许多方面很像我,以至我在爱他时能够爱我自己,那么他是值得我爱的;如果他是一个比我完美得多的人,从而我在爱他的同时可以爱我自己的理想,那么他也是值得我爱的。再者,如果他是我朋友的儿子,我也必须去爱他,因为如果他遇到什么灾难的话,我的朋友所感到的痛苦也就是我的痛苦——我应当去分担这一痛苦。但是,如果他对我来说是一个陌生人,并且如果他自身并没有什么有价值的东西,或任何对我的感情生活具有重要意义的东西可以吸引我,那么要我去爱他是很难的。的确,我这样做是错误的,因为我的爱被我自己的亲友珍视为一种我偏爱他们的表示,如果我把一个陌生人和他们同等对待,这对他们来说不公平的。但是如果我去爱他(用那种普遍的博爱去爱他)只是因为他像昆虫、蚯蚓或草蛇一样也是地球上的公民,那么通过我的理性的判断,恐怕他只能分享我的爱的一小部分——而绝不会得到我的爱的全部。如果一个告诫的实施不能够被认为是理智的话,那么庄严地宣布它又有什么意义呢?
  11. 我们在自己的内心中可以觉察到这一进攻倾向的存在,而且正确地设想它也存在于其他人身上。这一倾向的存在是扰乱我们和邻居关系的一个因素,并且迫使文明耗费了如此之高的能量的代价,由于人类的这一原始的互相敌视的缘故,文明社会永远存在着崩溃的危险。共同的工作利益不会把人们联合在一起;本能的情感要比理智的利益强得多。文明必须尽其最大的努力来对人类的进攻本能加以限制,并且运用心理的反作用形成来控制它们的显现。从此就产生了目的在于促使人们进入自居作用和目标被抑制的爱的关系的方法,就有了对性生活的限制,进而有了爱邻犹爱己的理想的圣训,这一圣训的合理性实际上在于这样一个事实,即没有其他东西像它这样强烈地反对人类原始的进攻天性。尽管做了种种尝试,文明的这些努力目前还没有取得多少成效。文明希望通过使用暴力打击罪犯的权利,来防止最赤裸裸的野蛮暴行,但是法律是不能够控制人用比较谨慎而且狡猾的方法来表现进攻性的。现在,我们每个人都必须摆脱年轻时寄托在自己同伴身上的幻想性期望;我们应当懂得,由于他们的恶意,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了多少艰难和痛苦。同时,指责文明试图从人类活动中消除冲突和竞争是不公平的。这些东西无疑是必不可少的。但是对抗并不必然成为敌对,它完全被误用了,并且给敌对创造了一个机会。
  12. 共产主义者确信他们已经发现了一条从我们的罪恶中解脱出来的途径。根据他们的观点,本来所有的人都是好的,并且是乐于助人的,但是私有制败坏了他的天性。私有财产的拥有权赋予个人以力量并诱使他运用这种力量去虐待他的邻人,而那些被剥夺了财产的人就必定会怀有敌意地反对他的压迫者。如果废除了私有制,所有的财产都为公共所有,每个人都允许分享这些财产,那么恶意和敌意就会在人类中消失,由于每个人的需要都将得到满足,任何人都没有理由把另一个人当作他的敌人;所有的人都将会心甘情愿地承担起必要的工作。我不介入对共产主义体系的任何经济批评,因为我不能探究私有财产的废除是权宜之计还是进步。但是我能清楚地认识到作为共产主义体系基础的心理学前提是站不住脚的幻想。在废除私有财产中,我们剥夺了人类喜爱进攻的手段之一;这当然是一个很强的手段,尽管不一定是最强的,但是我们绝没有改变在能力和影响方面为进攻性所滥用的差异性。我们也没有改变人类天性中的任何东西。进攻性并不是由财产创造的。在原始时代,虽然财产非常缺乏,进攻性的统治却几乎是漫无边际的。几乎在财产放弃原始的、肛门阶级的形式之前,进攻性就已在保育室里显示出来了,它构成了人们中间各种感情和爱情关系的基础(也许只有一个例外,就是母亲和她的男性孩子的关系)。即使我们废除了物质财富的私人所有权,仍然存在着性关系领域的特权,这一特权必定会成为在其他方面完全平等的人们中间的极度的不悦和最强烈的敌意的根源。如果我们允许性生活完全自由,并且进而废除家庭这一文明的生殖细胞,以此来消除这种特权因素的话,我们确实不能够预知文明发展可能会走怎样的新路;但是我们可以预期一件事,这就是人类天性中的这一不可毁灭的方面将会仍然跟随着它发展。
  13. 如果文明把如此大的牺牲不仅强加于人类的性行为,而且还强加于人类的进攻行为的话,我们就能更好地理解为什么在这样一种文明里人们极难使自己感到幸福。其实原始人由于不懂得限制他的本能,他们的境况反而更好一些。但作为平衡,原始人却很难有希望长期地享受这一幸福。文明人则用他可能获得的一部分幸福换取了一部分安全。然而,我们不应当忘记在原始的家庭中,只有它的首领才能享受这种本能的自由;其他人则生活在奴隶般的压迫之中,所以在那个文明的原始时期,享受文明的利益的一小部分人和被剥夺了这些利益的一大部分人之间的悬殊差别达到了极点。至于今天仍存在的原始民族,认真的调查已表明他们的本能生活绝不会因为其自由而受到嫉妒。它依附于一些不同类型的约束。但也许比附加于现代文明人身上的约束更为严格。
  14. 另一问题与我们的关系更为密切。文明用什么方法来抑制与自己对抗的进攻性,使其无害,并且可能摆脱它呢?我们已经认识到了其中的几种方法,但是我们尚未发现似乎是最重要的方法。对此我们可以在个人的发展历史中加以研究。如何使个人的进攻愿望变得无害,这将会给他带来什么呢?将会带来某种十分重要的东西,我们也许从未猜测过它,然而它却是很明显的。他的进攻性将会转向内部,实际上也就是回到其发源地——即指向他自己的自我。在那里它被一部分自我所接管,这部分自我作为超自我使自己与自我的其它部分相对立,并且总是以“良心”的形式、用自我本来喜欢在其他的、外部的个体上予以满足的同样严厉的进攻性来反对自我。严厉的超自我和受制于它的自我之间的紧张关系被我们叫做内疚感,它表明了一种对惩罚的需要。因此,文明通过减弱、消除个人的危险的进攻愿望,并在个人内心建立一个力量,像一座被占领的城市中的驻军一样监视这种愿望,从而控制了它。
  15. 至于说内疚感的起源,分析家和其他心理学家有着不同的观点;但即使是分析家也发现要解释这一问题不是那么容易的。首先,如果我们问一个人怎么会有了内疚感时,我们就会得到一个不容怀疑的答案:当一个人做了某种他知道是“坏的”事情时,他就会感到内疚(虔诚的人们会说是“邪恶的”)。但是我们看到这一答案并未讲出什么东西。也许通过稍稍考虑,我们会补充说,即使一个人没有真正去做坏事,而只是意识到自己想要干坏事,他也可能会感到内疚的;于是有人会提出这样的问题:为什么要把做坏事的意图和做坏事的行为等同起来呢?
  16. 然而,两种情况都包含着这样的意思,就是他已经认识到坏事是应该受到谴责的,是不应当做的。这一判断是怎样得到的呢?我们可以否定存在着一个原初的亦即天生的辨别是非的能力。坏事对于自我来说常常并不是什么有害的或危险的东西,而是相反,可能是自我所欲望和欣赏的东西。因此,这里有一个外部的影响在起作用,恰恰是这一影响决定了什么是好事,什么是坏事。由于一个人自身的情感并不会把他引向这条途径,所以他必须有一个服从这一外部影响的动机。在个人孤立无援的情况下和对别人的依靠中可以轻易地发现这一动机,我们可以恰当地把这一动机称为对丧失爱的惧怕。如果他失去了他所依靠的人的爱,他也就失去了免受种种危险的保护。首先,他就会面临这个较有力的人用惩罚的形式来显示其优势的危险。所以在最初,坏的事物就是使个人受到失去爱的威胁的事物。因为害怕那种丧失,也就必须避免那种丧失。这就是为什么一个人干了坏事和准备干坏事之间没有多大差别的原因。无论哪一种情况,只要被上述权威所发现,丧失爱的危险就会降临,并且在任何一种情况下,权威的做法都是一样的。
  17. 这种精神状态被叫做“内心惭愧”;但实际上它不应得到这一名称,因为在这一时期,内疚感显然只是一种对失去爱的恐惧,一种“社会性的”焦虑。在小孩子中间,内疚感绝不会是任何其他东西;但是在许多成年人中,它也只是被改变到这样一种程度,即父亲的或者双亲的位置被一个更大的人类集体所取代。因此,只要这些人确信权威不会知晓他们所干的坏事,或者不能责备他们,他们就习惯于允许自己去干种种可能给予他们享乐的坏事;他们所害怕的只是被发现。如今的社会大都必须认真对付这种精神状况。也正是到了这时,对于被发觉的恐惧不复存在了,而且做坏事和想做坏事间的区别也全然消失了,因为一切东西都瞒不过超自我,即使是思想也是如此。从现实观点来看,上述情况的严重性确实已经消失,因为新的权威超自我并没有我们所知道的虐待自我的动机,而是与自我紧密地结合在一起;但是遗传的影响却使过去的和被超越的东西继续生存下来,以致人们感到事情从根本上讲就同它的开端一样。超自我使邪恶的自我遭受同样的焦虑情感的折磨,并且寻找着通过外部世界来惩罚自我的机会。
  18. 像行星在围绕一个中心星球公转的同时,也围绕自己的轴自转一样,人类的个体在参加人类的发展过程的同时,也在走着他自己的生活道路。但是在我们迟钝的眼睛看来,天体中的各种力量的运动似乎总是固定在一个永不改变的秩序上;而在有机生命领域里,我们却能够看到各种力量是怎样地互相竞争,并且冲突的结果是怎样地在不断变化。因此,在每个人身上,追求个人的幸福和努力与别人联合这两个需要一定在互相斗争;而个人的发展和文化的发展这两个过程也必定处在相互敌对的立场,并且彼此争夺着地盘。但是个人和社会间的斗争并不是厄洛斯与死亡这两个基本本能间的也许是不可调合的矛盾的衍生物。它是利比多的效益范围内的争执,可以比之为自我与对象在利比多分配上的争夺;它也有可能在个体身上得到最终的调解,因为人们希望它在未来的文明中也将发挥作用,然而目前的文明却很可能严重地压抑着个人的生活。
  19. “爱邻犹爱己”这一训戒是对人类进攻性的最强有力的防备,并且是文化超自我的非心理学行为的一个出色例子。这一训戒是不可能实现的;如此庞大的爱的膨胀只能降低其价值,而不能摆脱人类相互进攻的困境。文明对此置若罔闻;它只是告诫我们,这一训诫越是难以服从,它就越值得去服从。但是在今天的文明中,凡是遵循这个训戒的人与漠视这个训戒的人相比,只能使自己处于不利的地位。如果对进攻性的防备可能引起像进攻性本身所引起的那么多的不愉快,那么进攻性对文明来说是一个怎样的有力的障碍啊!所谓的“自然的”伦理学,除了让人们获得一种能够认为自己比别人强的自恋的满足之外,在这里没有提供任何东西。在这点上,基于宗教的伦理学提出了关于更美好的来世幸福的诺言。但是,只要美德在现世得不到酬报,我想伦理学的说教就将是徒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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