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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1-11 01:35:35

就哈尔滨、济南、福州等城市涨水价的听证会引起的巨大争议,国家发改委在其官方网站一连挂出三篇《听证会热门话题系列谈》文章,称应正确认识价格听证制度。1月7日的文章题目为《“逢听必涨”还是“逢涨必听”》,为各地广受批评的听证会正名,称听证会并非“逢听必涨”,背后的实质是“逢涨必听”。不过,三篇文章均未署专家姓名。(1月9日《华西都市报》)

恕我直言,发改委这回真的是激动得点失态了。先一个劲地说各地秀姿明显的听证会并非作秀,但中国青年报不久前的民调显示,超八成人认为听证会代表有假。如果我们再去看看连日来各大网站上的网友评论,几乎难寻一条苟同帖;而今又搬出“逢涨必听”与“逢听必涨”来说事,倒像是两者在演双簧戏——“逢听必涨”表演动作,“逢涨必听”藏在身后说唱,两者其实是一个鼻孔出气,互相配合,互相串通。

首先,关于近段时间媒体频频曝出各地水涨价听证会上的怪事,原本已经让“被听证”的老百姓心烦意乱、耳起老茧了,发改委居然还有勇气和理由气定神闲来地为其辩护。现在,我只能拜托发改委就不要再说了,再这样说下去,除了你们自个“说成”语言大师外,只能再度“说堕”原本就不坚厚的公信力。大家都用不着再解释什么了,几个人说“被听证”,固然可疑,若几乎所有网友都说你“秀”了,那咱们该信谁呢?

再者,这个“逢涨必听”本身就难经推敲。抛开其他的众多涨价不说,就是与百姓民生特别攸关的涨价,好像也非“逢涨必听”。不久前,就有好几次粮油、水电以及燃油价格的上涨便未听证。可能这是有关方面意识到民意舆论过大,为免于过多的听证“纷扰”,干脆直接拽着普通职工日显干瘪的钱袋去与国际上的高收入者接轨,冷冷地开一张 “涨价令”了事。至于是与哪国接轨,自己或许都含糊,反正一“接”一个准;至于非吃财政饭、非垄断国企的职工工资,可以去与非洲对接。

实际上,“逢听必涨”与“逢涨必听”之间未有本质区别,两道民生价涨程序所达到的结果完全一样。其实,有关部门原本已经内定要“逢涨”了,听与不听,百姓一点不关心,而且怎么关心也扭不住价涨脚步。那么,要涨价还装出一幅很倾听民意的样子来听证,这样做只能继续烦扰于民、失信于民。在百姓意识中,几乎无一例外的每一次民生价格听证会都会达到涨价的目的,无一例外的每一次直接下发的“涨价接轨令”都能得到有效执行。

所以,发改委与其在这里与公众耍嘴皮,玩文字游戏,不如尽快沉下心来好好检视一下当前听证制度本身存在的问题。比如,听证会咋开,组织者怎样以法的手段去严格制约一些垄断行业与相关部门进行灰色利益互动后任意涨价的行为,如何保障听证代表的构成的公平、公开、公正,以杜绝“听托”混进代表队伍等。当然,时下民意如此高度集中的批评听证会,实则已传导出一种不利信号,作为各地听证会的最高管理机构,该认错的得认,该道歉的应道声歉,不要使民意积怨难返时才来纠正,那恐将付出巨大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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