耳麦病了一个月了,很怀念。
我很喜欢它。不是它的音质有多好,它的外观有多漂亮。
看着它,我就想起刚来北京的时候的我。
那时候我很努力地学习,
很努力地看文档,看计算机书籍。
当然有一部分时间是在听视频,那时四个人一个寝室。
波波,小昕,阿伦和我。
都很爱学习。
那时候终于盼到有一天的时间休息了,
于是我冒着大雪去中关村买了它-我的耳麦。
直到前段时间的一个不经意在公司在它弄坏了。
今天晚上回来用烙锡给弄好了。
呵呵。。。。。。。。。
原来高兴啊,如此简单,如此容易。
只是平时的我们想得太复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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