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 C/C++
2008-05-18 20:5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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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下面一个简单的类:
现在有下面的两行代码:
我想大家都知道,两种的效果都是一样的--都是声明了一个指向类ClxTest的对象的指针,而在创建对象的时候,都是调用了类的默认构造函数。 可是大家知道下面两行代码的区别吗?
如果你认为,这两行代码都是声明了一个类ClxTest的对象,在创建对象的时候也都是调用了类的默认构造函数的话,那你就大错特错了!不相信?那你可以试试下面的代码:
也许你认为上面的代码没有什么问题,可是事实是这些代码根本不能通过编译!因为C++编译器把ClxTest lxTest();这行代码当成了一个函数声明!这个函数的名字是lxTest,没有参数,返回值的类型是ClxTest! 很令人吃惊,对吧?但是这却与C++中的一条普遍规律相符和--尽可能地解释为函数声明。 如果说你不知道这些的话,当代码编译不通过时,你肯定会百思不得其解,也许要花好长也找不出错误在什么地方。当然,如果你的代码是下面的形式,就不会出现编译错误了。
因为,你指定了类构造函数的参数值,C++编译器不能将ClxTest lxTest(13);这行代码解释为函数声明,它就会去寻找合适的解释而去调用类的构造函数来创建对象。 如果我们在创建类的对象时想使用构造函数的默认参数值,那么除了ClxTest lxTest;的声明方式外,还有一种声明方式ClxTest lxTest = ClxTest();,当然这有点儿画蛇添足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