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中午12点的时候,因为和老婆在看喜洋洋灰太狼的间隙翻台,发现旁边的吉林卫视正在放一条有奖竞猜的电视节目。我一看那个谜语的答案我知道,前面几个打热线的观众都没有答对答案,所以奖金累积到4000元。我一向都不参与这种电视竞猜,因为我觉得那么多人参与没那么容易抽中自己的。但主持人一再强调说“怎么没人打进电话啊”“你看屏幕中的电话是灰色的,这就意味着没人打进电话,你还犹豫什么呢?只要你打进电话说出正确答案,这4000元奖金马上是你的了”老婆一听这话重复了几次,马上心动了。我也心想只要我打进电话就赚了4000元了,打通电话我马上说出答案,应该一分钟就够了(电话费是每分钟2元)。后来我就打了,我一边打一边看着电视里的电话有没有由灰色变成彩色的,谁知道我的想法太天真了,我一打通电话里面就废话一堆浪费我的时间。“欢迎拨打**气热线,这里是***活动,、、、、、、现在奖金是***、、、请再确认您的号码是、、、、、、”说了一大堆后才说“恭禧您!您的号码已报名成功稍后我们会、、、、”这时我才知道这里的陷阱这么多,我这是报名成功而己,而且我看她还没完没了要说下去的样子,我赶紧把电话给挂了。查询时间用了不到一分钟,捐款2元。
2元不是多大的钱,但我情愿希望吉林卫视能够把吸收广大电视观众的话费捐给海地,然后我分析了下这个骗局中的关键点:
1、拨打热线电话后一直是无人接听的忙音,偶尔接通还提示电脑选择是否与你接通电话,然后这边就开始累积奖金,这煽情的内容会迅速扩大话源的。
2、反观打进来电话的人的答案是那么的荒谬可笑。
3、这么简单的答案加上主持的不断暗示,我们都是智力正常的人,我们智商也属一般的人,所以我们的判断力和绝大部分的人都一样,我们猜出的答案别人也同样猜的出来。
果不出所料,最后一个名额的时候答案才出来,所以我说这典型的就是一种诈骗,但是这种诈骗吸费的确也存在一些钻法律空子的情形,比如在打进电话的时候提示了话费标准问题,这也让绝大多数观众觉得有气也没法说理,但真的是这样吗?
第一、国家广电总局在2005年颁布《关于进一步加强电话和手机短信参与的有奖竞猜类广播电视节目管理的通知》()第十二条 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开设电话和手机短信参与的有奖竞猜类节目,不得以高额奖品和奖金迎合或诱发听众、观众的投机、博彩心理。一般节目单个竞猜奖项的奖品、奖金价值总额不得超过一万元。第十四条 必须严格控制电话和手机短信参与竞猜内容的播出次数。含有电话和手机短信参与有奖竞猜内容的广播电视节目,30分钟以下的节目(含30分钟),有奖竞猜内容的广播或字幕只能播放1次,每次播出时间电视不得超过15秒,广播不得超过20秒;而该案中吉林卫视不但忽视上级部门的文件精神,更严重的是一个广告10分钟左右,竟然播放5次,字母播放的次数大约是4次,每次播出的时间绝对超过1分钟了,这不是明目张胆的不和谐吗!
第二、我们电视观众相对于电视台来说就是消费者,我们按照电视台提供的参与方式拨打声讯电话,在产生话费的同时也形成了一种民事法律关系,这种关系理应是平等的,既然是消费者,那么电视台与观众之间就是一种交易,这种交易应当受到民法基本原则-公平原则的约束,在接通电话的长时间接通内却无法转到答题环节,如长时间放音乐、介绍游戏规则等,由此产生高额信息费,则侵犯了观众的公平交易权。
第三、吉林地区的消费者协会和工商管理部门干什么去了?相信这样的情形不是个案,网络搜索找到相关网页46篇,这样的态势下执法部门干什么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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