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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0-17 09:04:41

英国《金融时报》吉密欧(Jamil Anderlini)北京报道 2008-10-17

中国批准相关改革措施,允许7.3亿农民更自由地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并为现有的土地经营权所有人提供更多法律保护。

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陈锡文在昨日出版的中共中央机关刊物《求是》杂志上撰文指出,中国共产党将“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遵循农民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

中国首家农村产权综合交易所周一在西部城市成都成立,让农民出售或出租其土地的经营权。

国有的成都联合产权交易所(Chengdu United Assets and Equity Exchange)举行了揭牌仪式,该交易所总经理秦仕魁表示:“农民们对建立这个平台非常激动。我们接到了许多电话,很多人还找上门来了解规则细节,希望流转他们的土地经营权。”

自1949年中国共产党革命胜利以来,中国的土地一直由国家或农村“集体制”拥有,个人不得买卖。按照现行法律,农民们在多数情况下得到为期30年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让他们耕作由当地官员分配的地块,但他们很难出售这些土地承包经营合同,或将自己的土地用作贷款抵押。

放松针对土地使用权转移的约束,并允许成立买卖土地经营权交易市场的决定,是中共中央上周末在不公开的三中全会上作出的。

在会议召开前,包括中国国家主席胡锦涛在内的高层领导人强烈暗示在农村土地改革方面会有突破,但周日发布的三中全会公报只是简短地提到要健全“土地管理制度”。

一些观察人士表示,这一省略显示,对于改革应在事实上的农村土地私有化道路上走多远,中国高层领导人之间存在严重分歧。

许多决策者指出,允许农村公民自由出售他们的土地,将导致中国农村回到革命前封建地主的年代,并给城市带来大批无地可耕的穷人。

陈锡文的文章强调了中国共产党试图在自己的意识形态根基与提高农村生产率之间达到微妙平衡,具体方式就是鼓励将土地集中到规模更大、效率更高的农场。

陈锡文表示:“不得改变土地集体所有性质、不得改变土地用途(从农业用地转为商业、住宅或工业用地)、不得损害农民土地承包权益”。

杜涓补充报道

译者/和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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