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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0-14 09:20:58
(本节选由中国《财经》杂志提供,节选自10月13日出版的《财经》杂志封面文章“地权回归”)
“三农”(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中国现代化的最大瓶颈。土地问题是“三农”问题的核心。执政党如何定位农地制度,一直是外界观察中国农村改革方向的风向标。2008年恰逢农村改革30周年。在这个时点上,于10月9日至12日召开的中共十七届三中全会,主要议题是研究推进农村改革发展问题,备受国内外关注。
据10月13日出版的《财经》杂志封面文章“地权回归”报导,至当期杂志截稿时,中共十七届三中全会仍在进行中。尽管会议尚未落幕,但种种迹象已经传达出一些确定的资讯。
其一,中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将“长久不变”,并确保农民的土地财产权。这意味着,中国未来的土地制度将更接近于“永佃制”,土地承包权将由软变硬,并以此来解决土地规模经营难题。
其二,要真正做到土地承包关系“长久不变”,势必进行一系列法律和制度调整,现有征地制度改革在所难免。国家为了公共利益,可以徵收或徵用土地;而经营性建设专案,则不应再行使征地权;保留农村土地的集体所有不变,允许其使用权进入市场,价格由农民集体与用地者谈判。
其三,可以预见,中国新土地制度的主要特徵是:淡化对土地的所有制管理,实行土地用途管理。而要做到这一点,未来各地的土地规划将具有法律效力,强化规划的约束力。同时,还要通过徵收物业税等形式,提高土地占有的成本和使用效率。
此次十七届三中全会前夕,《财经》专门派出记者,前往农村改革发源地安徽和农业大省河南调研,并专访了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陈锡文。陈锡文是中国最重要的农村问题专家之一,同时也是农村问题决策参与者之一,他就中国现阶段的土地管理体制、稳定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征地制度改革等问题,阐述了自己的看法和思路。
陈锡文认为,9月30日,胡锦涛总书记在安徽小岗村考察时提出,“不仅现有土地承包关系要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还要赋予农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就是要稳定现有土地承包关系,确保农地承包经营权的长期稳定。这意味着,家庭承包经营制度不仅不会变,而且承包期满後也不变。如果真正做到“长久不变”,就意味着未来相当长的时期,必须坚持农地集体所有、家庭承包经营,只能是“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割断农村人口的变动和农地变动的联系。凡是农民依照《农村土地承包法》获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今後不应再调整。
而要做到“长久不变”,需要完善一系列配套制度。目前,《农地承包法》和《物权法》都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30年。30年承包期满後,原承包农户还可以依法继续承包。相应地,相关的法律也要作出一定调整。
征地制度也应该进一步改革,改革的基本目标和原则思路是,缩小征地范围,把征地限于公共利益的需要。而经国家批准的经营性建设专案,则可以保持土地的集体所有权不变,允许其使用权进入市场,价格由农民集体与用地者谈判。当然,前提是这些土地需符合规划。
陈锡文认为,要落实执政党对农村土地承包关系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的承诺,要尽快落实到法律和制度上,近期可考虑的事情是,适时启动《农地承包法》《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的修改。同时,在征地制度改革上,一方面修改相关的法律法规,一方面研究制定征地范围缩小後,经营性建设用地取得和出让的具体办法,真正落实《宪法》“为了公共利益”行使征地权的要求,更有效地保障九亿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利。(完)
(全文详见10月13日出版的2008年第21期《财经》杂志“地权回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