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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0-29 16:55:59

 

本文目录

1.1. 世界第一个土改制度

1.5. 总结摩西的十一

2.2. 耶稣没有开玩笑!

1.2. 世界第一个双重社保制度

附录:耶稣时代的十一奉献

2.3. 教父也奉献!

1.3. 十一的范围

 

2.4. 教徒的十一奉献

1.4. 摩西五经中奉献的义

2.1. 分之一变质了

2.5. 最后的忠告

很多基督徒,想要强调以色列人“十一奉献”的“精义”。到底“精义”在哪里呢,这个就很随各人的喜好了。有的人喜欢说,精义是“十分之一的原则”、有的说是“地的出产”、“奉献”、“利未人”、等等。你喜欢哪个“精义”就挑哪个呗。
我感觉“精义”这个词语蛮别扭的。我看,我们还是谈谈其中的“义”吧——我是指关系上的义!到底以色列人的“十一奉献”,是要达到什么样的“义”呢?
义:就是与神的关系恰当、以至与人的关系恰当。(我在《》和《》里,已经交待过了。)本文要重点看的,就是与神关系的义所带来的人与人之间的义。

1.1. 世界第一个土改制度

在古代,贵族和地主从贫农身上牟利,是很普遍的事,被视为是理所当然的。但是,当以色列立国后,这种剥削却无法在以色列发生。因为以色列的土地——按照摩西的吩咐——是宗氏制的。每个支派的每个家庭,都有属于自己的土地。 他们无需向村长、族长、或任何人买地租地,每个家庭都有自己的地;他们也无需为这些地向任何权贵纳税。

那么,土地可不可以买卖呢?可以,但是49年之内要归还原主,归还那个宗的那个家庭。换句话说,有人要是不得已,把自己的土地卖了;到他的孙子长大时,他的孙子还是有地的。以色列人在三千多年前就彻底的土改了,进步吧?

1.2. 世界第一个双重社保制度

以色列人没有任何的地主、地方权贵,来要他们纳税、纳粮、纳地租。他们并不用为自己的土地感谢皇帝、诸侯、乡绅。但是,他们对那位把他们从奴役中拯救出来的神,是要感恩的;对那为赐予他们耕地的神,是要感恩的;对那位使地长出蔬果的神,他们是要感恩的。这种的感恩,要让他们意识到,一切都是神所赐的,一切都是神的。故此,当他们见到别人饥饿时,却把食物全部留给自己,是不妥当的。

耶和华给以色列人设立了一个“双重”的社会保障制度;它很可能是世界上第一个。前面我们讲到,以色列每个家庭都有自己的耕地,他们应该没有多少穷人。但是有一些人,是没有耕地的。他们是利未人、他们没有自己的耕地。还有一些孤儿寡妇,虽然她们可能有耕地,但缺乏耕地的劳动力。还有就是一些外来人口。耶和华为这些人设立了双重的社会保障。

耶和华吩咐以色列人,地里的收成,要把十分之一留给那些无地可耕的人。相对于其它国家的多重税收,这是很轻省的。

然后,还有第二重的保障。要是穷人太多,或是以色列人太抠门,那些没有地的人不就挨饿了吗?这里还有第二重的保障。凡以色列人的耕地上,角落上的出产都不许收割,要留给孤儿寡妇和寄居的。还有,每到第七年,地里的出产都不许收割、不许变卖,能吃多少就吃多少;剩下来的,孤儿寡妇和寄居的,都可以来吃,仆婢奴隶也可以来吃。

1.3. 十一的范围

以色列人关于十一奉献的条例,主要是着重地里的收成。它不包括家里的手作生产、房屋建筑等;它涵盖了牛羊、却不涵盖驴马。就是说,在衣食住行里,它主要是关系到“食物”那一方面的。

不过我们也要注意,在古代,衣食住行里面分量最大的就是食物;要到20世纪,粮食才成为便宜的货物。另外,在古代,钱币并不是常用的;大部分的交易是以物换物的,钱币只是辅助性质的;当时候粮食也是一种流通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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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我们来看一些经文。(这些经文,平常都是单句看的多,但今天我们要整段的看)。
1.4. 摩西五经中奉献的义

18:20-24        十分之一:利未人的分

以下是在旷野里,耶和华给亚伦的吩咐,关系到会幕的事奉。

这里提到利未人是“无..的”,无地可耕,可以得到12支派收成的十分之一。但这个十一奉献,并不是在旷野就开始,而是等到迦南地的农作物收成后。虽然古代的农业,比起现代的农业,产量是比较少的;但是十分之一仍然是可以承担的。

现代的“正统犹太教Orthodox Judaism”认为,十一奉献,仅限于以色列国土上的农业收成;而且现在真正的利未人也已经不多了。但古代的拉比却认为犹太人到了哪里都要十一奉献。

(此处经文,耶稣时代的文士解读为“第1个十一maaser rishon”,见附录)

耶和华对亚伦说:「你在以色列人的境内不可有产业,在他们中间也不可有分。我就是你的分,是你的产业。」  「凡以色列中出产的十分之一,我已赐给利未的子孙为业;因他们所办的是会幕的事,所以赐给他们为酬他们的劳。从今以後,以色列人不可挨近会幕,免得他们担罪而死。惟独利未人要办会幕的事,担当罪孽;这要作你们世世代代永远的定例。他们在以色列人中不可有产业;因为以色列人中出产的十分之一,就是献给耶和华为举祭的,我已赐给利未为业。所以我对他们说:『在以色列人中不可有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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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12    十分之一:分享福分

以下是以色列人快要进入迦南地之前,摩西给他们重温西乃之约

以色列人的祭物和供物,有多种的用法:有的烧掉、有的给祭司、而大部分是给利未人、穷人、并与自己家人仆婢一同欢乐食用。他们的分享是跨越阶级、跨越贫富的,连仆婢、小孩、和无.产者都能分享。他们在神面前的事奉、感恩,自然的导致了他们中间的物资分享。他们一同在耶和华面前欢乐。十一之物的其中一种,可以作为他们在各个节期间,到了耶路撒冷后的伙食,是比较丰富的庆典筵席;而这个筵席是不分贫富的,连仆婢都一同吃。

以色列人献供物的一个主题,就是纪念地里的一切出产,都是神所赐的,这是对神该有的感恩。既然是神所赐的,与人分享也就是很自然的了;而见到别人缺乏,却不分享,那就是自以为有拥有权了。所以,与神关系的义,必然带来与人关系的义。

迦南地原来的居民,是拜偶像的;他们有很多的献祭、甚至是婴孩献祭、也有各样的税役。但是以色列人不可用他们的方式来事奉神。以色列献祭,是要让他们知道:他们与神的关系,是完全靠神所预备的祭物的,而不是靠以色列人的努力的。

与真神的关系,又必然推广到人与人的关系。真神的义,让人与人之间也有义。而拜偶像的人,却常常彼此伤害,甚至伤害婴孩。

你们要将所赶出的国民事奉神的各地方,无论是在高山,在小山,在各青翠树下,都毁坏了;也要拆毁他们的祭坛,打碎他们的柱像,用火焚烧他们的木偶,砍下他们雕刻的神像,并将其名从那地方除灭。你们不可照他们那样事奉耶和华你们的神。

但耶和华你们的神从你们各支派中选择何处为立他名的居所,你们就当往那里去求问,将你们的燔祭、平安祭、十分取一之物,和手中的举祭,并还愿祭、甘心祭,以及牛群羊群中头生的,都奉到那里。在那里,耶和华你们神的面前,你们和你们的家属都可以吃,并且因你手所办的一切事蒙耶和华你的神赐福,就都欢乐。

我们今日在这里所行的是各人行自己眼中看为正的事,你们将来不可这样行;因为你们还没有到耶和华你神所赐你的安息地,所给你的产业。但你们过了约但河,得以住在耶和华你们神使你们承受为业之地,又使你们太平,不被四围的一切仇敌扰乱,安然居住。那时要将我所吩咐你们的燔祭、平安祭、十分取一之物,和手中的举祭,并向耶和华许愿献的一切美祭,都奉到耶和华你们神所选择要立为他名的居所。你们和儿女、仆婢,并住在你们城里无分无业的利未人,都要在耶和华你们的神面前欢乐

请注意经文一个特别的地方:“燔祭、平安祭、十分取一之物,和手中的举祭,并还愿祭、甘心祭,以及牛群羊群中头生的,都奉到那里。在那里,耶和华你们神的面前,你们和你们的家属都可以吃”。这些祭物和供物,是否有很大一部分,是以色列人自己吃的呢?

这里的“十分取一之物”,也许只是指下面提到的“节期十一”;而不是“利未十一”,利未十一是不用带到耶路撒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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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22-26     节期的伙食(非奉献)

这里,以色列人继续重温西乃之约

以色列人每年会到耶路撒冷过节——如逾越节、五旬节、住篷节。他们在节气的伙食,是应当预先准备的。

有的以色列人,居住的地方离会幕太远,他们可以先把产物换成银钱,到了会幕附近再换回食物,并在神面前感恩的食用。当然,住得不远的人,就可以直接把食物搬过去了。

(此处经文,耶稣时代的文士解读为“第2个十一Maaser sheni”,见附录)

「你要把你撒种所产的,就是你田地每年所出的,十分取一分 (可翻作:十一的十一);又要把你的五谷、新酒、和油的十分之一,并牛群羊群中头生的,吃在耶和华你神面前,就是他所选择要立为他名的居所。这样,你可以学习时常敬畏耶和华你的神。当耶和华你神赐福与你的时候,耶和华你神所选择要立为他名的地方若离你太远,那路也太长,使你不能把这物带到那里去,你就可以换成银子,将银子包起来,拿在手中,往耶和华你神所要选择的地方去。你用这银子,随心所欲,或买牛羊,或买清酒浓酒,凡你心所想的都可以买;你和你的家属在耶和华你神的面前吃喝快乐

14:27-29     节期伙食的共享

(此处经文,耶稣时代的文士解读为“扶贫十一Maaser Ani”,见附录)

「住在你城里的利未人,你不可丢弃他,因为他在你们中间无分无业。每逢三年的末一年(可翻作:每到三年的末了),你要将本年的(可翻作:年度的)土产十分之一都取出来,积存在你的城中。在你城里无分无业的利未,和你城里寄居的,并孤儿寡妇,都可以来,吃得饱足。这样,耶和华你的神必在你手里所办的一切事上赐福与你。」

这三节经文的一个可能的解读是:每当第三年,以色列人的节期伙食,是完全共享的!由享用的人自己带到耶路撒冷。当然,它也可能与民数记18章的十一奉献有所重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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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12-13     奉献收集限期:第三年

(此处经文,耶稣时代的文士解读为“扶贫十一Maaser Ani”,见附录)

「每逢三年,就是十分取一之年,你取完了一切土产的十分之一要分给利未人和寄居的,与孤儿寡妇,使他们在你城中可以吃得饱足。你又要在耶和华你神面前说:『我已将圣物从我家里拿出来,给了利未人和寄居的,与孤儿寡妇,是照你所吩咐我的一切命令。你的命令我都没有违背,也没有忘记。』

民数记,我们看到利未人是“无.产的”,耶和华是他们的产业。这是非常“解.放人的”、非常鼓励人的。后来在以色列国里,无.产的人不单只有利未人,还有寄居的、和孤儿寡妇;他们也可以分享十分之一的圣物。

除了那些献祭和供物以外,以色列人并没有其它的税役;相比起周边国家的重税,以色列人是很清省的。以色列人的十分之一,只是用来资助无...利未人和穷人;不像其它国家那样,要供奉奢华的皇室、官僚、和偶像..拜。(当然,有了扫罗王以后,情况就有所改变了,撒上8:15-17)。总而言之,十一奉献,几乎是以色列社会保障制度。它也可能是世界上第一个大规模的保障制度!

1.5. 总结摩西的十一

综合以上的经文,我们看到三类的十一。

1)          1个十一:是举祭,是圣物,在各城里归给利未人。迦南地的收成,十分之一属于耶和华(利27:30)。

2)          2个十一:不是祭物,是为节期筵席预留的食物,带到耶路撒冷享用(公元70年后,有一派的拉比Hillelites〔即保罗那一派〕,认为纳了第一个十一,就不一定要纳第二个;认为是重叠的。)

3)          扶贫十一:这种十一的对象是利未人、孤儿寡妇、和寄居者。但是扶贫十一可以有四种解读:

a)      是第1个十一的三分之一

b)      是第1个十一的三年收集期限

c)       是第2个十一的三分之一

d)      或是,与前面两种十一并不重叠

附录:耶稣时代的十一奉献

Roger Brook, Maaser sheni, 1993

Shemuel Safrai, M. Stern; The Jewish people in the first century: Historical geography ...; 1974. pp.821-824

Peter F. Bang, Mamoru Ikeguchi, Harmut G. Ziche; Ancient economies, modern methodologies: archaeology, comparative history ...; 2006; pp.195-196

David Instone-Brewer, Traditions of the Rabbis from the Era of the New Testament: Prayer and ..., 2004, pp.318

由于以上的几处经文,对十一奉献有不同的描述,所以学者们有三类不同的理解:

1)         几处经文是指同一套十一奉献,就是六年内,以色列人每年纳10%

2)         几处经文是指两套的十一奉献,就是六年内,以色列人平均每年纳10+9%

3)         几处经文是指三种不同的十一奉献,就是六年内,以色列人平均每年纳10+9+2.7%

摩西原初的意思,今天已经是无法确定了。

 

我们现在来看看,耶稣时代的文士,是如何执行十一的。他们是把经文解读成两套的十一,变成每七年奉献12个十一。

1

2

3

4

5

6

7

利未

利未

利未

利未

利未

利未

安息

伙食

伙食

扶贫

伙食

伙食

扶贫

安息

1)给利未人的十一      2) 节期伙食,自己用的      3) 扶贫的十一

我疑惑的是:在第三、第六、第七年,犹太人在节气间吃什么呢?还是另外花费?

我们没有充分的证据,认为这个解读符合了摩西的原意。实际上,在以色列人的历史中,十一的执行一直是有变化的。比如当扫罗作王时,以色列人也要向扫罗纳十一(撒上8:15-17)。在王国时期,也曾经忽略过给利未人的奉献(王下29-31章)。到了被虏时期,就很难执行十一了。

 

奉献者的变迁

对于那些在耶稣时期,要纳19%的犹太人,他们到底要承受多少经济负担呢?一个家境中上的犹太家庭——在70%人口之上,10%人口之下——家庭总收入相当于一年500银币drachma/denarius(不包括家里编织的衣服、房屋建筑等)。这样,他家的税收情况是这样的。

宗教税

l         1个十一 (文士说这是最重要的十一) 50银币 10%

l         2个十一 45银币 9% (当然,有6%是自己吃掉的)

l         初熟物、其它举祭、献祭等 15银币 3%

l         圣殿税 2银币 0.4

l         两头羊的剪毛税 50银币 10%

罗马税

l         罗马地税 36银币 7%

l         农业税、牲口税、人口税、盐税、道路税、销售税等 100银币 25%

总税率64%;收入剩下36%

在如此重的税收下,犹太人常常忽略了十一。这个时候,文士告诉犹太人:利未十一是最重要的;而且此时,利未十一,几乎全部归给祭司。而文士们又认为扶贫十一是最次要的,可有可无;于是扶贫就变得形同虚设了。

 

收奉献者的变迁

本来十一奉献,一部分是给那些无.产的利未人的,因为他们在12支派中并无田产。但是耶稣时代的十一奉献,主要是落在祭司的手里;而此时的祭司不但拥有田产,并因为宗教的地位而变得富有了。祭司们都成为社会上的富贵人群了。

 

本来这个时代的人就不是很富裕的,而且偶尔有失收、饥荒。这样我们看到,原本摩西颁布的,要以色列人分享恩典的、让人们快乐生活的、让无.产者得照顾的十一奉献;此时却变成剥削人的工具了!

2.1. 分之一变质了
摩西五经记载了耶和华原本给以色列人的吩咐。但是到了耶稣的时代犹太人对十分之一的执行,已经变质了。(此时,以色列12个支派只剩下犹大便雅悯、和利未人;统称为犹太人)。犹太人所奉献的物资与金钱,宗教领袖再不是用来供给有需要的人了,而是用来资助他们的宗教理想了。人与人之间的义丧失了。我们看看以下的经文。

15:3   

耶稣回答说:「你们为什麽因著你们的遗传犯神的诫命呢?神说:『当孝敬父母』;又说:『咒骂父母的,必治死他。』你们倒说:『无论何人对父母说:我所当奉给你的已经作了供献,他就可以不孝敬父母。』这就是你们藉著遗传,废了神的诫命。假冒为善的人哪,以赛亚指著你们说的预言是不错的。他说:这百姓用嘴唇尊敬我,心却远离我;他们将人的吩咐当作道理教导人,所以拜我也是枉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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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22-29提到一些离会幕远的人,可以携带银钱,以后再换回供物。但是,在耶稣时代的耶路撒冷,这个被当作是一种牟利的途径;而不再是分享恩典的途径了。

2:13   

犹太人的逾越节近了,耶稣就上耶路撒冷去。看见殿里有卖牛、羊、鸽子的,并有兑换银钱的人坐在那里,耶稣就拿绳子作成鞭子,把牛羊都赶出殿去,倒出兑换银钱之人的银钱,推翻他们的桌子,又对卖鸽子的说:「把这些东西拿去!不要将我父的殿当作买卖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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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耶稣时代的律法教师(文士),已经淡化了十一的分享了,贫穷的人再得不到照顾了。而那些分享物资的旧约经文,却被用来满足他们的宗教理想了。

12:38-13:2      耶稣在殿里教导的一幕

耶稣在教训之间,说:「你们要防备文士;他们好穿长衣游行,喜爱人在街市上问他们的安,又喜爱会堂里的高位,筵席上的首座。他们侵吞寡妇的家产,假意做很长的祷告。这些人要受更重的刑罚!」

耶稣对银库坐著,看众人怎样投钱入库。有好些财主往里投了若干的钱。有一个穷寡妇来,往里投了两个小钱,就是一个大钱(就是一个银币的2%)。耶稣叫门徒来,说:「我实在告诉你们,这穷寡妇投入库里的,比众人所投的更多。因为,他们都是自己有余,拿出来投在里头;但这寡妇是自己不足,把他一切养生的都投上了。

耶稣从殿里出来的时候,有一个门徒对他说:「夫子,请看,这是何等的石头!何等的殿宇!」耶稣对他说:「你看见这大殿宇吗?将来在这里没有一块石头留在石头上,不被拆毁了。」

那个穷寡妇所投的小钱,不是她的收入,她并没有多少收入,那是她的储蓄、她的命根钱。但是她为了守住文士所告诉她的律例,把自己的命根钱也献了。按照摩西的吩咐,这位没有地、没有产业、没有收入的穷寡妇,怎么会来为圣殿捐献的呢?她应该能分享到以色列人的十分之一才对呀!摩西要气得从坟墓里跳出来了!!而神对这种现象的回应是:我必会为她申冤,并为她的奉献大大的报答她!

人们常常引用玛拉基书3:8

「人岂可夺取神之物呢?你们竟夺取我的供物。你们却说:『我们在何事上夺取你的供物呢?』就是你们在当纳的十分之一和当献的供物上。」

人们却很少提到玛拉基书3:5

万军之耶和华说:「我必临近你们,施行审判。我必速速作见证,警戒行邪术的、犯奸淫的、起假誓的、亏负人之工价的、欺压寡妇孤儿的、屈枉寄居的,和不敬畏我的。」

请问,圣殿的敬拜需要很多粮食吗?祭司们都饿着了吗?(从巴比伦回归的祭司和利未人,再不是约书亚 时期的无..者了,此时他们已经拥有田产了。) 其实神所着急的,还不是自己收没收奉献,乃是孤儿寡妇有没有得到照顾!这是一位满有恩义的神!(在我们的文化背景里,我们会很难理解使徒行传第6章里,一些寡妇的伙食问题,竟然能引起那么大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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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耶稣没有开玩笑!

“你们的义若胜于文士和法利赛人的义,断不能进天国”;这句话,我一直以为是耶稣开玩笑的。初期的信徒真是作到了!!

使 2:44

五旬节之后,在耶路撒冷开始有一群信靠耶稣的人(大概3000人),他们有很多是从外地来的。但是当他们信靠耶稣后,就留在了耶路撒冷。此时,他们要解决居住的问题、吃饭的问题等;一时间物资非常缺乏。于是他们用了一个“凡物公用”的解决办法。有的外地人,因为要搬到耶路撒冷,就把外地的产业卖了,并用这些钱来解决物资的短缺。

信的人都在一处,凡物公用;并且卖了田产,家业,照各人所需用的分给各人。他们天天同心合意恒切的在殿里,且在家中擘饼,存著欢喜、诚实的心用饭,赞美神,得众民的喜爱。主将得救的人天天加给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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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前11:20-34

后来其它地方的信徒,没有继续“凡物公用”的作法。但是分享食物、聚餐,仍然是重要的活动。然而,在哥林多城,有的比较富裕的信徒,竟然糟蹋了这种分享食物的传统了。

哥林多城有一些信徒是穷人、或奴隶;而奴隶的生活不是很自由的,他们必须工作到日落、很多自由人也要工作到日落。但是那些富裕的人,却可以早早的到达聚会的地方。于是有的人来的早、有的人来的晚——我们知道当时候并没有时钟。本来他们聚会的一个重点,是食物的共享——那是超越摩西的、更完美的、关系上的义。但是,那些早到的人,却忽略了晚到的人(通常是穷人);他们把聚会变成了自私的聚会。

另外,当时的穷人一般是过得紧紧的,没什么好食物可带出去;奴隶就更不用说了。而那些有上好食物的人,却先吃自己的食物;完全破坏了分享恩典的传统。所以保罗对他们的责备,是严厉的。

你们聚会的时候,算不得吃主的晚餐;因为吃的时候,各人先吃自己的饭,甚至这个饥饿,那个酒醉。你们要吃喝,难道没有家吗?还是藐视神的教会,叫那没有的羞愧呢?我向你们可怎麽说呢?可因此称赞你们吗?我不称赞!……所以我弟兄们,你们聚会吃的时候,要彼此等待。若有人饥饿,可以在家里先吃,免得你们聚会,自己取罪。其余的事,我来的时候再安排。

2.3. 教父也奉献!

那么,新约以后的信徒,又是怎样作的呢?
殉道者居斯丁Justin Martyr,公元150年:

“我们中间富裕的帮助有需要的……当我们祷告后,面包、酒、和水会被拿出来,家主也会祷告、感谢,于是大家认同说阿们。那些因感恩所分享的食物,每个人会得到自己的分量,缺席的人也有一份,管事务的人会带给他们。富裕的人,又献上他们的感恩的物资。东西放在家主那里,用来帮助孤儿、寡妇、病人、和有需要的人、和我们中间的客旅。”(第一篇辩解 First Apology67章;比较与Trypho的对话,17,19,33,112章)

特土良Tertullian,公元150-220年:

“老练的长老们引导我们;得到这样的尊敬,不是用钱买的、而是长期得到认可的品德。凡是神的事情,是不能以钱交易的。虽然我们有钱箱,但那不是交费的钱,不像其它宗教要缴费。每个月,按各人的意愿,每人给一点;但只按各人的意愿、只按各人的能力;并不施以压力,都是自由的。这些馈赠,是敬虔的信托金。它不是用于宴乐、吃喝,而是用于帮助和埋葬穷人,接济孤儿,无助的老人,残疾人,因工受伤者,被流放孤岛者、囚犯;因他们的信仰,他们成了信仰的成员。”(奈西尼前的教父Ante-Nicene Fathers,第3卷,46页,辩解,第39章):

2.4. 教徒的十一奉献

那么,第一个基督徒的十一奉献,到底从何时开始呢?第一个提到十一奉献的大公教会会议,是公元567年在土尔Tours举行的,会议中鼓励了十一奉献,但是没有得到广泛的响应。于公元585年,在马匆Macon举行的第二次会议上,要求了所有信众必须纳十一奉献,否则会被开除会籍excommunication

于公元765年,法国.加洛林 王朝的君王Carolingian king Pepin lll (the Short)命令国内所有主教,要求每位信众缴纳十一奉献。从此,十一奉献渐渐被写入了 欧洲各国的法律里。这样的法律条文,一直维持到公元18世纪;因着其连带的种种问题,使得老百姓对之痛恨入骨。(当时所有公民都必须是教徒)。
2.5. 最后的忠告

如果你是一位信靠耶稣的人,而你在生活上吃紧——若不是因为你懒惰;我原意你真知道耶稣的心肠。我们基督徒是应该与你分享的,如果我们没有这样作,那是我们亏欠你、是我们不义;请你饶恕我们!若有人劝你当纳什么、当捐什么、当奉献什么,请不用介怀,神并没有这样吩咐!

如果你是一位信靠耶稣的人,生活上又富足,我鼓励你体贴耶稣的心肠;当你见到有需要的人,尤其是弟兄姐妹,用你的智慧,想一个恰当的方法来帮助他。不要让人觉得你在施舍、不要让人觉得尴尬;鉴于现今的风尚,这样的分享尚未流行,要做到毫无尴尬,还是有难度的。请注意:你不是在施舍!那是他的分,是他当得的;你只是把神的恩典更合理的分配。一切本来都是神所赐的,我们并没有真正的拥有权,我们只有管理权;连我们本身都是属于神的。

另外,富足的弟兄姐妹,对于那些全时间事奉的弟兄姐妹,也是应该资助的——如果他们是真心事奉神、而不是按自己的理想来干宗教事业——资助的范围包括他们家人、儿女的正常生活水平、还有事工的经费。半职的也是应该补贴的。但是不一定要支持他们的宗教理想,比如是建筑教堂等;所以你分享的时候,需要说明是个人生活用的,不是建堂用的。在此以外,就再没有必要堆积资源了;起码说,神并没有吩咐。

同时,也要考虑到全职/半职事奉的人,家里有没有低收入的老人。还有的就是,一些传导人的孩子读书很有天分,奈何无钱读好的学校,这是很可惜的;我们也要考虑到这点。过去一些传道人因为遭到歧视,以致儿女营养不良、又没法到好学校去,耽误了学业;到今天他们的儿女仍然生活在其后果当中。我们不要让类似的事情再发生了。

13:8-10

凡事都不可亏欠人,惟有彼此相爱要常以为亏欠;因为爱人的,就完全了律法。像那不可奸淫,不可杀人,不可偷盗,不可贪婪,或有别的诫命,都包在爱人如己这一句话之内了。爱是不加害与人的,所以爱就完全了律法 

一位网友的分享

我有一朋友,没有老公,有一儿子要养,我认识她六年,没买过一件衣服(都是穿旧衣),没去旅游过一次,对父母也没供养,教会从没对她有物质帮助,还规定她要十一奉献,她很听牧师的话,把打零工来的钱,总拿出十分之一来放在另一口袋,总怕少拿一分,跟我们在一起总是能占点便易就多占点,对十一的律法就不少一分,就在前年,因离婚打官司,花了5000元,年终回家也没钱,小孩学费也没有!去年,孩子读大专,成绩不好没申请到贷款,又得靠她拼命做,导致腰痛要上医院,可她说不奉献就没祝福,上帝会发怒!

……这样连饭都可能吃不上,况且一点不懒惰的人,把十一当律法,不懂上帝恩典,真是害人害己。若人知道全人奉献的道理,若人真的知道神的恩典,若人真的领受了神的爱,那是很难不奉献的,奉献一定是神的爱激励才是神所喜悦的。

http://qianjianjin.cublo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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