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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0-09 22:20:32

一、 夫妻俩对孩子的教养看法不一致时,怎么办?该听谁的?

  当夫妻俩对孩子的教养看法不一样时,若是某方的看法与圣经教导的真理直接冲突,当然以圣经教导为准。否则二人应彼此坦诚沟通,获取共识,然后合力同心地执行,好尽父母天职。

  儿女最明白父母之间意见、立场、态度方面的歧异。若年幼时,因父母不同的教法而感觉混乱、迷茫、不知所措……等。在成长中,将一方面会迷失方向、不知所从,一方面则会缺乏安全感及认同感,可以遗害终生。稍长后,便会设计搬弄是非,离间父母,兴波助澜地求取私人利益。日久成习惯,变得奸诈卑鄙。

  圣经中如雅各及利百加,夫妇二人教儿女方法不妥及偏爱,至终酿成兄弟不和并终身受害,为父母者应引以为诫。


二、 孩子生下来后,因种种原因,将孩子让父母抚养,是否合适?

  这种方法并不合适,生而不养,有失父母天职,并负儿女亲情。当然在百计难施、迫于无奈时,是权宜之计,短暂之施。但是要能免则免,不能则愈短愈好。贪一时之便,会贻害终生,譬如小孩在父母远方抚养时发生意外,又或病弱受伤,残障丧生,则将会令夫妻俩人在事后终身引咎,其痛苦难当,无法解决。


三、 该不该给孩子零用钱?何时开始?给多少?金钱奉献是不是也该教导?

  给孩子零用钱,是西方社会的传统及家庭的习尚,其用意是让儿女自幼学习理财、自律等良好习惯,这不见得与圣经中的教导冲突,也没有不妥之处。

  至于何时开始,给多少等细节问题,则应由父母二人商议共识。但不宜太早开始有零用钱,因为孩子小,在金钱方面未能透懂。约于要进中学左右可适执行。但仍须小心,否则造成贪财、吝啬的陋习,反而弄巧成拙。金钱奉献的学习,是重要的一课,切勿等到就业时才教导,那时学来不易。


四、 我们从小教导儿女要去指正别人的缺点,如此教育孩子,是不是会趋向圣经所说的论断?

  儿女从小便由父母教“分辨”别人的缺点是必要而非首要的。必要是因为“借镜”且“免蹈覆辙”。首要的是教导儿女“欣赏”别人的长处。正面的教导及积极的学习,总比反面及消极的好多了。

  “辨别”别人的缺点,是明事理、别是非的学习,并不是圣经上的论断。自己不顾身分地位,不理他人感受,不见自己的错败、不辨时机的适当,把自己放在神的本位上去“指正”别人的缺点,便是论断;是法利赛人的陋习,受耶稣的斥责、使徒的禁止(太7:1-5;路6:37;罗2:1,14:3;林前4:5;雅4:11等)。


五、 一胎化政策下出生的孩子,该如何教养他们处理矛盾?

  一胎化政策下出生的孩子,最常见的是唯我独尊的心态,自私自利的动机,与独断独行的习惯,人称“小皇帝”的作风,是以自我为中心的性格;为父母的要分外小心,格外留神的管教,否则害己害人,祸及社会。

  人生不如意乃十常八九,人间矛盾无可避免;除了耐心、诚挚、谨慎地“言教”,父母更应以身作则地“身教”;因为“言教者讼,身教者从”。同时应按圣经真理教导他们,让他们自幼“在主里听从父母”,奉行真理(弗六章;西三章;提前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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