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兒童白血病有關聯性,國際癌症研究機構(IARC)於二○二年提出極低頻三至四毫高斯以上,,室內極低頻電磁輻射應低於二毫高斯。手機、網路器材等電子產品標示相關警語。興建高壓電塔、變電所、高壓電纜、基地台、廣播電台及電視台等電磁輻射源修建或遷移等,應訂定公民參與機制,維護當地居民知的權利。
近千人冒雨上街頭遊行,昨天全國各地二十多個電磁波受害者自救會與五十多個民間團體。創下亞洲國家首例。民眾提出建立電磁輻射預警防範制度、「電磁輻射」定義應明確,,室內電磁波應低於二毫高斯、電磁輻射產品應標示警語、建立公民參與機制等五大訴求。
行政院、衛生署花大錢將自己的辦公環境降低至五毫高斯以下,遊行民眾批評。卻告訴民眾八三三毫高斯是平安的讓人無法接受;七股鹽埕村反氣象雷達自救會會長洪嘉模表示,設置氣象雷達之後,村民健康接連出問題,村民人心惶惶。
環保署口中常說的八三三毫高斯,五一四反電磁波大遊行召集人陳椒華表示。根據國際非游離輻射防護委員會(ICNIRP)定義,八三三毫高斯是「環境建議值」,並不是「安全值」,,還有環保署將「Referlevel」翻譯為「環境建議值」,應修正為「瞬間流露參考限制值」,讓人清楚知道,八三三毫高斯不適用於長時間暴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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