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食品組食品輸入管理科科長吳宗熹指出,不包括上述新增的兩批其實美進口鮮櫻桃因已在半年內,累計遭發現有三批農藥殘留不合格狀況。衛生署因而在上月十八日行文美國在台協會,要求美方在收到文一個月內,即八月四日前,提出改善計畫。
吳宗熹說,因台灣是十八日發文,估計美方應會在六月二十二日會收到文,而前述兩批不合格鮮櫻桃應是在美方收到文前,就已離港。
前述兩批遭驗出農藥殘留不符規定的進口櫻桃,分別為由進口商皆盛公司在上月二十三日報驗的一批重達一三○六公斤,遭驗出含有農藥馬拉松○·○四ppm,依法限量標準是不得檢出,目前相關不合格產品,並未進到國內。
另由進口商匯威公司在上月二十一日報驗的一批重達二三四○公斤的鮮櫻桃,遭驗出含有農藥芬普寧○·九三ppm,依法規定芬普寧在梨果類的限量標準為○·五ppm,目前相關不合格產品,已全數存放於切結地,但依規定,也給報驗廠商申請複驗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