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次是胸部、腹部、脊椎以及上肢。這些傷害都與汽車的某些特定部位有直接關係。頭部受傷通常是與發動機蓋和汽車前柱碰撞造成的骨盆和大腿受傷是與發動機蓋、翼子板碰撞造成的大約3/4小腿受傷和40%以上的膝蓋受傷是與保險槓碰撞造成的下肢創傷是最常見的行人受傷類型,通過對行人人體受傷區域的研究發現頭部和下肢是最容易受傷的兩個部位。頭部的創傷則是導致行人死亡的主要原因。歐洲車輛平安促進委員會(EEVC曾對歐盟國家中的道路交通事故進行了長達22年的調查、分析和研究,為減少對行人的傷害。並在此基礎上公佈了相關的研究結果。根據該研究結果的分析,人車碰撞事故中,行人被撞擊是一個綜合、複雜的過程,包括人與車輛的一次碰撞,以及人被撞彈後與道路設施的二次碰撞等。人車碰撞事故通常具有以下特點:EEVC研究結果標明。人體是與車輛的前部發生碰撞,通過對事故的分析發現大部分的人車碰撞事故中。所以車輛的前部形狀和剛度都是與碰撞傷害程度非常相關的重要參數。而且在2/3人車碰撞事故中,行人與車輛間的碰撞速度小於40km/h25歲以上的人占79%;行人受傷的總數中,通過對受傷群體的研究發現行人死亡的總數中。20歲以下的人占40%。註:國的行人事故中兒童所佔比例遠高於國外,這也為我國的行人平安立法提出了更苛刻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