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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9-01 09:37:42

法官覺得賈靜雯與孫志浩雖已離異,但都適任梧桐妹的監護人,分辨斷定2011年起,父每年可照護女孩子9個月,還可帶女孩子赴美讀幼兒園,下戴,賈靜雯僅有在偶數年纔可將女孩子帶轉身邊3個月,奇數年則得赴美纔能與女孩子相處3個月,梧桐妹16歲後即可自行表決跟父或母住。聲明中並指出官司時期,孫志浩不舒服任監護的憑證已庭呈法院,這些個憑證都可證實孫志浩對女孩子有不好影響,但法院視若無賭。並指出國際研討報告陳述已證明並肩監護對子女身體和精神有不順利影響,下戴,法院沒有顧忌孺子的最佳好處,會依法提出抗告,要求拋棄不用原裁定。賈靜雯散發措辭猛烈的聲明,抨彈梧桐妹是被孫志浩用盡心思不合法帶到美國隱匿,地院裁定讓梧桐妹到美國就學,「難道不是變相提倡偷偷把孺子帶走,先搶先兒贏的犯法行徑?」批法院 漠視對孫不順利憑證賈靜雯與孫志浩搶奪5歲女孩子梧桐妹監護權案,臺北地院昨裁定二老並肩監護,但賈靜雯仍然以3比9被擊敗;法官裁定孫志浩為主要監護人,下戴,2011年起,孫每年可照護女孩子9個月,還可帶女孩子赴美國讀幼兒園,審理決定最後結果出爐,賈靜雯隨後就透過律師刊發聲明,表達沒有辦法接納裁定,表決抗告,並抨彈臺北地院裁定是變相提倡偷孺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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