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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4-06 10:28:13

国务院最近批准开放黎巴嫩共和国和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成为中国公民组团出境旅游目的地。目前,国家旅游局已与两国旅游部门签署了旅游实施方案的谅解备忘录,并决定自5月1日起开展中国旅游团队前往黎巴嫩和乌兹别克斯坦旅游的业务。届时,我国公民可以参加国家旅游局批准的特许经营中国公民组团出境旅游业务的旅行社(简称中方组团社)组织的旅游团队前往黎巴嫩、乌兹别克斯坦两国旅游。   中国旅游团队前往黎巴嫩和乌兹别克斯坦旅游,由中方组团社指定的签证专办员前往上述两个国家的驻华馆办理签证申请手续,需提交的具体材料是:有旅行社授权代表人签名的旅行社公函、旅游团名单、旅游团人员填写完整的签证申请表、旅游人员有效期超过6个月的有效护照、一张照片。   同时,公安部门提醒,我国公民前往黎巴嫩和乌兹别克斯坦旅游,应自觉遵守我国出入境管理法和前往国家的相关法律规定,不要发生滞留不归、非法移民等问题。同时应注意文明礼仪和出行安全,遇到问题时要及时同旅游团领队联系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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