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V4
ip 分片:16位标识 + 3位标志 + 13位偏移(分片依据网络MTU--小于1460,没有差错控制,一个丢片则整个数据段重传)。
tcp分段:有最大报文段长度,默认是536,最大1460(利于差错控制及重传,自动避免分片)。
udp最大数据报长度:65536,但是大多数实现所提供的长度比这个最大值小(依据网络MTU被自动分片)。
IPV6中:
IPV4首部的三个字段:数据报ID(16位标识)、分段标志和分段偏移值,它们都用于IPV4数据报的分段。由于IPV6中由源结点取代中间路由器来进行分段,这些字段在IPV6中变得不重要,并被IPV6从包头中去掉了。
RFC 1883规定最小的M T U为5 7 6字节,但在将用来代替RFC 1883的文档草案中,最小的M T U要求已增加到1 2 8 0字节,并建议将链路配置为应该至少可以传送1 5 0 0字节长的包。上述规定表明,源节点可以发送长达1 2 8 0字节的包,而不必顾虑这些包会被分段。长达1 5 0 0字节的包也很可能不被分段。但是, I P v 6规范建议所有节点都执行路径M T U发现机制,并只允许由源节点分段。换言之,在发送任意长度的包之前,必须检查由源节点到目的节点的路径,计算出可以无需分段而发送的最大长度的包。如果要发送超出此长度的包,就必须由源节点进行分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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