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ve,英文含义为“移动”,在批处理中,它可以把文件或文件夹从A处移动到B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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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时候,我看到有人在回复“如何把文件从A处移动到B处”的时候,给出的建议往往是:先用copy命令复制文件,然后用del和rd删除文件和文件夹。回复者根本没有想到,他给出的操作流程太繁琐了,他根本没有意识到,系统已经提供了直接移动文件的命令move!
move的使用非常简单,基本格式为 move A B。在这里,A表示你想要执行移动操作的文件或文件夹,B表示A被移动后保存的位置,而A可以使用相对路径,也可以使用绝对路径,甚至可以使用通配符,但是,在move执行移动文件的功能的时候,B只能是目录路径,而不能是文件路径——很难想象,你要把a.txt文件移动到b.txt文件里去,操作系统会做何感想。比如:move a.txt d:\test,表示把当前目录下的a.txt移动到d:\test目录下;move c:\test.txt d:\,表示把C盘根目录下的test.txt文件移动到D盘根目录下;move c:\*.txt d:\表示把C盘根目录下的文本文件移动到D盘根目录下。
另外,需要特别注意的是:move不能跨分区移动文件夹。感谢zqz0012005的提醒。
上面已经说过,如果你想把a.txt移动到b.txt文件里去,操作系统肯定会很不高兴。
如果你确实要这么干呢?
move a.txt b.txt!
你会发现,对于你的胡缠蛮搞,操作系统也没拦着你,它很顺从地执行了你的命令,但是,结果并没有像你所期望的那样,把a.txt放进b.txt里面去,而是把a.txt改名为b.txt了。
原来,在 move A B 这样的命令中,move具备移动文件(夹)的基本功能,还兼有重命名文件(夹)的功效,具体起什么作用,视情况决定:
1、如果A、B同为文件夹名,则把A移动到B目录下;
2、如果A为文件名,
① B为文件夹名的时候,将把A移动到B目录下;
② B为文件名的时候,将把A重命名为B;如果B所在的位置为另一目录,则表示在把A移动到B所在的目录下的同时,重命名为B。
一旦你明白了move的这些用法,重命名文件的时候,你将会很容易在ren和move之间做取舍:如果只是单纯地重命名文件,则ren和move任选其一即可,只是move的写法显得有点怪异而已;如果在要移动文件之后,还要重命名文件,选择 move c:\test.txt d:\abc\1.txt 的写法将一步到位,而先 move c:\test.txt d:\abc 之后,再ren d:\abc\test.txt 1.txt 的写法将显得繁琐,最不可取的做法,是先copy,再del/rd,最后再ren,这是追求代码至精至简的人士所不能容忍的铺张浪费行为。
有时候,move的过程并不会一帆风顺,比较常见的情形是:目的地有重名文件存在,系统找不到指定的文件。
先说重名文件的情况。
如果有重名文件出现,move不会成功,它会很体贴地询问你:改写××吗?(Yes/No/All):其中,××表示目的地的重名文件。如果选择Yes,将覆盖重名文件;如果选择No,则放弃move操作;如果选择All,则在批量move的时候,如果存在同名文件,将不再询问是否覆盖,而是直接覆盖掉重名文件。
如果你嫌跳出这个提示信息很麻烦,而你的真正目的是强行覆盖所有的重名文件的话,给move加上个 /Y 的开关,写成 move /y A B就可以了——在cmd 窗口中,默认情况下,move 是带 /-y 开关的,也就是默认会出现重名文件的提示信息,只不过这个默认开关是可以省略的;而在批处理脚本中,move 默认带的是 /y 开关,不会出现重名提示而直接覆盖同名文件,和cmd窗口中的情形正好相反。
再来看系统找不到指定文件的情况。
有时候,你会很奇怪,move A B 的时候,A明明是存在的,为什么还要不知趣地提醒你:“系统找不到指定文件”呢?这不是在张口说瞎话么?
不过,微软也挺无辜的:出错的情形太多了,要我对每一种出错情形都给出明确具体的原因,我哪有那么大的神通呀?我们搞技术的也不容易啊,能提醒你找不到指定文件,我们已经尽力了,您老就多多包涵一下吧。
得了,我们还是自己动手找原因吧。
原来,move没有dir的神通,它不能够识别出带隐藏或系统属性的文件,在这些文件面前,它成了瞎子,不过,这不能说move太无能,而是微软为了安全起见,限制了很多危险命令对带有隐藏或系统属性的文件进行直接操作——del、ren都是这副德性;而rd命令,则属于漏网之鱼,是个例外,要不然,微软的系统就不会有打补丁一说了。
如何解决这一难题呢?
没办法,只能老老实实地先用attrib命令去掉这些文件的隐藏或系统属性,再来move吧。至于在写批处理的时候,如何判断哪些文件需要先attrib之后再move,哪些文件可以直接move,则不属于本文要讨论的范畴,还请读者关注论坛的其他相关讨论话题。
详细出处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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