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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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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3-19 09:38:32

变量在设定时,还是需要符合某些规定的,否则会设定失败喔! 这些规则如下所示:
1. 变量与变量内容以等号『=』来连结;
2. 等号两边不能直接接空格符;
3. 变量名称只能是英文字母与数字,但是数字不能是开头字符;
4. 若有空格符可以使用双引号『 " 』或单引号『 ' 』来将变量内容结合起来,但须要特别留意, 双引号内的特殊字符可以保有变量特性,但是单引号内的特殊字符则仅为一般字符;
5. 必要时需要以跳脱字符『 \ 』来将特殊符号 ( 如 Enter, $, \, 空格符, ' 等 ) 变成一般符号;
6. 在一串指令中,还需要藉由其它的指令提供的信息,可以使用 quote 即『 ` command` 』;(特别特别注意,那个 ` 是键盘上方的数字键 1 左边那个按键,而不是单引号!)
7. 若该变量为扩增变量内容时,则需以双引号及 $变量名称 如:『 "$PATH":/home』继续累加内容;
8. 若该变量需要在其它子程序执行,则需要以 export 来使变量变成环境变量, 如『export PATH』;
9. 通常大写字符为系统预设变量,自行设定变量可以使用小写字符,方便判断 ( 纯粹依照使用者兴趣与嗜好 ) ;
10. 取消变量的方法为:『unset 变量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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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主人留下些什么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