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科长工作交接书
移交人原任财会科长王××因另有任用,厂部决定将财会科的工作移交给新任科长吴XX接替。现按《会计人员工作规则》的规定,办理如下交接事项:
一、科内人员与分工
1.赵XX:分管综合财务;
2.钱XX:分管成本核算;
3.孙XX:分管损益与所有者权益、固定资产核算;
4.李XX:分管投资、债权、存货、负债核算;
5.周XX:分管货币资金核算。
二、会计帐簿、凭证及报表
1.****年度总分类帐和各类明细帐共36本(详见会计帐簿移交明细表——略);
2.****年度“会计赁证”106册;
3.****年1、2、4、5、7、8月份和1、2季度会计报表各1份。
三、印鉴
1.****厂财会科印章壹枚;
2.****厂财务专用章壹枚;
3.****厂银行往来专用章壹枚;
4.****厂现金付讫印章壹枚;
5。****厂现金收讫印章壹枚;
6.厂长张**公用名章壹枚;
四、会计档案
1.19**年至19**年度各种会计帐簿XXX本;
2.19**年至19**年度会计凭证共计XXX册;
3.19**年至19**年度各月、季、年会计报表已分别按年度册,共计9册;
4.19**年至19**年各季度、年度财务计划和财务情况说明书,均按年度装订成册,共计9册。
五、其他事宜
1.空白现金支票XXX张(自XXX号至XXX号);空白转帐支票xxx张(自
X X X 号至×××号)。
2.全厂《八五》发展规划(财务部分)草稿1份,需提交总会计师和厂务会议、职代会讨论修改定稿后,再上报主管局。
3.本厂清理“三角债”实施方案(草稿)1份,亦需提交总会计师和厂务会讨论审定。
六、交接日期
交接工作于****年**月x**日结束。在交接过程中,因帐务处理等原因出现的工作交叉,仍由科内具体经办人员负责。
七、本交接书一式四份。
移交人、接管人、监交人各执一份,厂部存档一份。
移交人:王XX(签章)
接管人:吴XX(签章)
监交人:冯XX(签章)
总会计师:纪XX(签章)
200X年x月X日
出纳员工作交接书
移交原出纳员朱XX,因工作调动,财务处已决定将出纳工作移交给金XX接管。现办理如下交接:
(一)交接日期:
199X年X月X日
(二)具体业务的移交:
1·库存现金:X月X日帐面余额xx元,实存相符,月记帐余额与总帐相符。
2·库存国库券:478000元,经核对无误。
3·银行存款余额xxx万元,经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核对相符。
(三)移交的会计凭证、帐簿、文件:
1.本年度现金日记帐一本;
2.本年度银行存款日记帐二本;
3.空白现金支票XX张(XX号至XX号);
4.空白转帐支票XX张(XX号至XX号);
5.托收承付登记簿一本;
6.付款委托书一本;
7.信汇登记簿一本;
8.金库暂存物品细表一份,与实物核对相符;
9.银行对帐单1一10月份10本;10月份未达帐项说明一份;
10.…………………
(四)印鉴:
1.XX公司财务处转讫印章一枚;
2.XX公司财务处现金收讫印章一枚;
3.XX公司财务处现金付讫印章一枚;
(五)交接前后工作责任的划分:199X年X月X日前的出纳责任事项由朱XX负责;
19XX年X月X日起的出纳工作由金XX负责。以上移交事项均经交接双方认定无误。
(六)本交接书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分,存档一份。
移交人:朱XX(签名盖章)
接管人:金XX(签名盖章)
监交人:迟XX(签名盖章)
XX公司财务处(公章)
199X年X月X日
会计人员交接书
移交人吴X X 因工作调动,经厂财务科决定,将其担任的存货核算会计岗位工作移交给武X X 接替。现按《会计人员工作规则》的规定,办理如下交接手续:
(一)移交前业已受理的全部存货核算业务会计凭证,已由移交人填制完毕。
(二)截至交接之日,凡应登记的帐簿,业已登记完了,并在明细帐最后一笔余额之处加盖了移交人印章,以示负责。
(三)对尚未处理材料核算往来帐,已开列出应付购货款明细表和包装物租金明细表,并写出长期挂帐的情况说明(附后——略)
(四)对采购材料经济合同登记簿中已履行合同与未履行的合同,均按顺序逐笔交待清楚。采购合同的印花税,也已全部交纳。
(五)保管期内材料采购人库单和出库单的存根,已装订成册,编号为材字第X册至第X 册,共X X 册(按月份装订,保存期3年),经点收无误。
(六)本月末各种材料明细帐记载的库存数量、金额,经与总帐、仓库保管帐核对,都完全相符。
(七)印鉴农牧机械制造厂材料采购合同专用章一枚,经点交无误。
(八)移交的帐簿有:
1.材料采购明细帐 本
2.应付购货款明细帐 本
3.应付包装物料押金明细帐 本
4.包装物明细帐 本
5.暂估人库明细帐 本
6.材料计划价格目录 本
7.………………… …
(九)移交人对会计核算程序、工作中应注意的问题、材料价格分析计算程序公式和近期的一些优惠政策等,在移交过程中已向交替人作了详细介绍。
(十)交接日期:199X年调月调日
(十一)移交后,如发现原经营的会计业务中有违反财会制度和财经纪律等问题,仍由移交人负责。
(十二)本交接书一式四份。移交人、接管人、监交人各执一份,送厂档案到存档一份。
移交人:吴XX(签章)
接管人:武XX(签章)
监交人:郭XX(签章)
总会计师:纪XX(签章)
**********厂财务科(公章)
200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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