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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0-16 18:40:00

    19日,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律师董正伟向新民网记者表示,18日上午收到商务部8月15日发出的信函,其“对微软开展反垄断调查并罚款10亿美元”的建议商务部已收到,并已从外资司移交到条法司处理。

    董正伟认为,对微软的反垄断由“外资司”移交到“条法司”反映出,这是商务部对微软反垄断行政执法的反复研究和思考后的慎重决定,这也传达了商务部对反垄断的信心,企业和个人如果程序递交得当,商务部会依法受理。

    董正伟称,有数据显示,在计算机应用领域,70%的个人电脑用户和单位用户使用了微软的计算机视窗操作系统和办公软件系统,微软软件产品在中国市场占据70%的绝对市场支配地位,微软每年在中国市场的份额将在100亿美元左右。

    董正伟在向商务部递交的申请中称,“在中国居民收入远远落后于西方国家的背景下,微软以国际市场价格销售其软件产品,属于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价格垄断经营行为,微软因此获取了高于其它国家市场的暴利。同时,微软软件产品绑定品牌电脑销售、不公开软件程序源代码等手段和行为属于市场垄断和技术垄断的结合,妨碍了公平竞争。”

    因此,董正伟建议商务部、国家发改委和国家工商总局依法对微软在中国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实施市场垄断和技术垄断经营行为进行调查,责令其公开程序源代码;依法对微软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价格垄断定价行为进行调查,并依据《价格法》建立微软产品的价格听证制度;依据《反垄断法》对微软公司的垄断经营行为处以10亿美元的罚款。

    董正伟告诉新民网记者,虽然反垄断法中没有明确具体的调查期限,但按照中国的行政复议法,一般行政机关的处理会在2-3个月内有结果,商务部到时会向公众公开调查结果。

    董正伟表示,其此次将微软的技术垄断、价格垄断和市场垄断一并提出,要求相关部门调查,这事实上对微软是有利的,按照《反垄断法》第四十七条,经营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由反垄断执法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上一年度销售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如果其一次递交一个调查理由,调查事实成立的话,微软损失的有可能就是30亿美元了。

    而微软中国相关人员向新民网记者表示,目前尚未接到调查通知,对相关部门将开展调查一事暂不知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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