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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0-16 18:34:56

  国家版权局负责行政执法的有关官员5日表示,近日备受关注的“番茄花园盗版案”并不是执法部门专门查处的个案,而是“打击网络盗版专项行动”期间查处的众多案件中的一个。这位官员表示,盗版网站营利与否均属侵权。(9月6日京华时报)

  番茄花园案是否属于侵权行为确实应该由版权部门出来说明一下,可“‘番茄花园盗版案’并不是个案,而是‘打击网络盗版专项行动’期间查处的众多案件中的一个”的解释则好像在淡化这一案件的特殊性。实际上笔者认为番茄花园案应该属于极其特殊的“个案”,因为这起由微软举报引起的案件不可能绕过一个问题:微软在华是否属于垄断。

  之前所有的争论如今都应该纳入法律的范畴了,版权部门已经认定番茄花园属于侵权,这肯定会对法律的判决产生影响。如果番茄的支持者反对这个说法,那就应该拿出有可能驳倒版权局说法的证据。不过是否属于侵权以及未来对洪磊的判决都不应该是番茄花园案的终结,随之产生的一个重大议题就是微软在中国的商业行为究竟应该如何定性。既然版权局站出来给番茄花园戴上了帽子,那么下一步就应该有人站出来给微软下一个结论。虽然判断一家企业是否属于垄断在程序上很复杂,但下一个“涉嫌垄断”的结论还是不难的,记得联想在美国收购某企业时,美国政府的反应是相当神速的。

  没有微软的“疑似垄断”的行为,估计番茄花园不会成长为一片繁茂的果园,有因必有果的。如果我们在番茄花园案之后对微软做出一些表示,我想这不会是“倒打一耙”的。

  版权局已经告诉我们:番茄花园案确属侵权。那么下一步就应该有人来告诉我们也是告诉微软:微软是否属于垄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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