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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0-15 16:39:53
本讲讨论基类和派生类的基本概念。
通过继承机制,可以利用已有的数据类型来定义新的数据类型。所定义的新的数据类型不仅拥有新定义的成员,而且还同时拥有旧的成员。我们称已存在的用来派生新类的类为基类,又称为父类。由已存在的类派生出的新类称为派生类,又称为子类。
在语言中,一个派生类可以从一个基类派生,也可以从多个基类派生。从一个基类派生的继承称为单继承;从多个基类派生的继承称为多继承。
派生类的定义格式
单继承的定义格式如下:
class <派生类名>:<继承方式><基类名>
{
<派生类新定义成员>
};
其中,<派生类名>是新定义的一个类的名字,它是从<基类名>中派生的,并且按指定的<继承方式>派生的。<继承方式>常使用如下三种关键字给予表示:
public 表示公有基类;
private 表示私有基类;
protected 表示保护基类;
多继承的定义格式如下:
class <派生类名>:<继承方式1><基类名1>,<继承方式2><基类名2>,…
{
<派生类新定义成员>
};
可见,多继承与单继承的区别从定义格式上看,主要是多继承的基类多于一个。
派生类的三种继承方式
公有继承(public)、私有继承(private)、保护继承(protected)是常用的三种继承方式。
1. 公有继承(public)
公有继承的特点是基类的公有成员和保护成员作为派生类的成员时,它们都保持原有的状态,而基类的私有成员仍然是私有的。
2. 私有继承(private)
私有继承的特点是基类的公有成员和保护成员都作为派生类的私有成员,并且不能被这个派生类的子类所访问。
3. 保护继承(protected)
保护继承的特点是基类的所有公有成员和保护成员都成为派生类的保护成员,并且只能被它的派生类成员函数或友元访问,基类的私有成员仍然是私有的。
下面列出三种不同的继承方式的基类特性和派生类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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