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十年代的一年,青黄不接时,某乡一贫困户Y分得30斤“救济粮”指标,由于家中无钱购买,便在信用社**5元【当时米价每斤0.138元】解了燃眉之急。之后,这笔钱一直未还。信用社多次催款也无结果。
一晃十多年过去了。到了1989年,一天,Y上街赶集,身上带了20元钱,看见地摊上卖便宜衣服,喊价20元一件,他觉得自己身上的衣服太旧,想买一件;经过讨价还价,以18元成交。Y高高兴兴立马将新衣服穿在身上,然后才用剩下的钱去买了点盐。
Y提着盐正准备回家,在街中间迎面遇上了信用社L主任。L主任问;“你那笔**到底啥时还?”Y嘿嘿一笑:“今天身上没有钱,有了马上还,马上还!”“说空话哟!连本带息12块钱嘛,你都不想还?”L主任看见Y身上的新衣服,“没钱?没钱你还穿的新衣服,你这衣服也值十几块钱嘛!”
这时,周围已有人围观,L主任来了精神,“把你这衣服脱下来抵账!”Y一脸尴尬,看看周围嘲笑的人们,只好将盐放在地上,脱下衣服,递给L主任。L主任将衣服往上一提,对围观的人说:“谁出12块钱,这衣服就归谁了!”一中年妇女忙答应:“我要!我要!”她立马掏钱,笑嘻嘻地接过衣服。L主任带着Y去办理还贷手续了。转身,中年妇女以16元的价格将衣服卖给了一赶集的老农。
--------------------next---------------------
阅读(417) | 评论(0) | 转发(0) |